烟草在线专稿 提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水平,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是全面落实《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和内部制度的基本要求。如何强化烟草商业企业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笔者以为要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专卖内管队伍建设。
加强专卖内管队伍建设是开展内管工作的人员保障。
1.1 实行内管员人员进入和退出报告制度。今年,全行业全面推行内管委派制,内管部门由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委派,并与专卖管理部门分设,其最大的优势是解决了专卖内管人员兼职,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保持了专卖内管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有利于专卖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人员配备,要将一些业务素质高,有一能工作能力的人员选拔到内管队伍中。可以推行专职内管人员进行了退出制度,在调整专职内管员时,要委派机构进行报告和申请,填写《内管员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表》,经内管委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确保内管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1.2 加内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经营内管工作涉及卷烟购进、销售、货源分配、库存等环节的监管。烟叶生产经营涉及烟叶种植、收购、调拨等环节的监管和营销、物流、烟叶、财务、访销等多个部门,对内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所以,要加大专卖内管人员培训,使内管人员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熟悉掌握熟练掌握各级内管工作制规范和要求等,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内管工作。内管部门要将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分级、分重点、分批次组织内管人员进行培训。可以每年组织全员开展内管集中培训一次,每半年组织专卖内管人员开展内管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管理技能鉴定培训教材、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等,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并建立培训档案,作为内管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全员规范经营意识。
1.3 建立内管交流学习工作机制。
1.3.1 对监管的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对内管人员进行培训,重点主要为其工作的职责、流程等,使内管人员掌握监管重点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让内管人员向重点监管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介绍各岗位的监管要求和监管重点,得到相关部门人员的理解和支解,共同将内管工作做好。
1.3.2 市级烟草局在内管半年定期检查中,可以抽调烟叶、营销、物流等同级监管部门或县其委派到县级局的内管人员参与检查,组成交叉检查组,通过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定的作用,达到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1.3.3 市、县级局要制定内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并严格执行,及时解决内管工作中存在的“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工作现状,切实提高内管工作工作能力。
1.3.4 推广内管工作经验。选定内管工作相对较好的单位作为试点单位,总结内管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召开现场会议,交流推广好的的内管经验,以试点推广带动内管工作的开展,促进内管工作的质量提升。
2、加强内管制度落实。
制度化、规范化是专卖内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制度约束内部经营行为是内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所以,作为内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实际,形成具有可操性的制度和规定,固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内管工作的效果。
2.1 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烟草商业企业的卷烟营销、烟叶经营等部门,要有规范的制度来约束其经营行为,确保工作在规范的前提下顺利开展。所以,作为内管部门,在熟悉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从专卖内管的角度出发,要求和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卷烟货源分配、大户监管、到货确认、烟叶合同签定、烟叶收购等项制度规定,并严格监督各相关部门按照制度规范经营。
2.2规范经营承诺制度。发挥内管工作事前预防职能是内管工作的重要职能。建立内管规范经营承诺制,是通过县级烟草局“一把手”和市级局业务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股长及全员逐级签定规范承诺书,逐级公开承诺,使思想有律、工作有依、追究有据,真正达到一级对一级负责,筑牢思想防钱,夯实内管责任,增强规范意识,达到事前预防的内管工作的最佳效果。
2.3 内管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烟叶、营销、专卖、内管、物流、财务、整顿、纪监等部门参加的内管联系会议,县级局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营销、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学习内管有关规定,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内管检查情况等,并对异常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阶段性的内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如内管定期检查、烟叶移栽专项检查、真烟案件调查等工作安排,通过内管联系会议的定期召开,推进专卖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4月送审送检制度。由各基层单位和营销、烟草等相关部门每月将本单位“两烟”生产经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内管部门,内管科进行数据核对,实时监管,随机抽查,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2.5内管监督检查制度。市级局定期对涉及卷烟购销存,烟叶种、收、调以及专卖管理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季度复查。对检查发现的内管工作敷衍了事,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不规范问题发生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连带追究领导人员、复查人员的责任,市局监督管理基层内管工作的作用充分发挥。
2.6工作考核制度。把内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市局每半年对各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内管工作开展情况和内管制度建立和长效机制建设运行情况检查考核一次。考核得分严格与各单位季度、年度工资总额挂钩,并作为全年先进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对内管工作不到位和发生不规范问题被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3、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内管日常监管工作是内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做好内管工作的关键。
3.1 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内管工作任务,积极处理内管投诉举报工作,做好内管系统预警和违规问题的处理工作,对发现的预警及违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实地进行分析、调查,特别是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3.2 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馈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文件对照、数据分析、系统监管、电话询访、调查谈话、实地核查等发现问题的手段方法,采取信息互通、碰头讨论、书面反馈、内管会议、整改通知等方法,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整改,并建立异常情况(问题)调查处理档案。
3.3 做好内管工作计划和小结。在开展日常监管前,可以根据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做好监管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监管工作,形成内管日常监管告、月度自查报告、半年及年度自查报告等,做好内管痕迹化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痕迹资料反映日常工作的开展。
3.4 抓好同级部门的日常监管工作。同级监管是内部监管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对营销、烟叶部门的日常监管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开展,做好宣传工作,取得相关业务部门的理解支持配合,取得明显的监管效果。
4、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4.1加大真烟案件查处。对真烟案件按照“有案必报、有案必查、有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查获真烟案件码段登记制度,案件查处人员要逐案、逐条、准确抄录查获真品卷烟的32位条码并进行汇总,及时提交内管部门。内管人员要切实负起审核、录入责任,准确汇总上报真烟非法流动情况。发现辖区内户与户串码的要立即启动调查核实流程。对县与县之间串码的真烟案件和省局指定核查真烟案件,由内管、营销、纪监等部门共同参与,深入市场,调查处理。要加强对真烟非法流动的综合治理,营销部门要从源头上解决货源供应的结构性矛盾与货源投放不合理问题,专卖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运真烟的行为,有效遏制真烟非法流动。要组织开展真品卷烟非法流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捆绑销售、批条销售、货源投放不合理导致的真烟非法流动等不规范经营问题,减少真烟串码,规范市场秩序。
4.2开展大户监管。建立辖区大户动态电子档案,月度更新。市局内管科每月从内管系统随机抽取并下发各单位大户名单,各县级局内管部门每月从系统随机抽取1%的零售户,跟随送货车辆,与送货员、客户经理一起入户核查,核查零售户经营地址、经营规模、经营能力、经营业态、经营现状等信息,严查系统人员是否存在异地接货、囤积卷烟、违法收购、倒买倒卖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规范大户经营行为。
4.3高价位卷烟监管。对“天价烟”要从严监管,对发现零售户明码标价或实际卷烟零售价超过1000元/200支,要及时将信息以反馈单的形式反馈营销部门,并对处理情况跟踪检查。
4.4对持证卷烟零售户和卷烟供货零售户基础信息进行监管。通过信息系统,对营销系统实际供货零售户与专卖许可证系统内的零售户基础信息进行核对,并通过实地走访核查,看是否存在“一店多证”、“有证无店”及搬迁转让、停业仍正常供货户等问题,查有无内部人员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4.5应急用烟监管。内管部门每月对应急用烟抽查一次,检查卷烟零售发票或台账,检查应急用烟的价格、渠道、审批程序是否规范。
要加强对货源分配、打码销售、落地销售及宣传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4.6烟叶移栽专项检查。检查原始合同资料,调阅烟站微机录入合同面积,进行数据核对。深入烟田,对烟农实际种植面积、移栽面积、株数、种植地块进行实地核查,从而使辖区烟叶生产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
4.7开展烟叶收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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