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专卖稽查中队是卷烟经营企业开展市场治理整顿、规范市场运行秩序、查处各类涉烟案件的基本单位,也是企业优化卷烟经营环境、为企业和零售网点开展正常经营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多年以来,专卖稽查中队深处管理一线,在打击不法涉烟活动和净化市场环境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在工作机制、管理流程等方面存在的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特别是稽查中队在专卖执法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到了烟草专卖执法与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应当从实施“专卖上水平”战略的层面出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敢于正视烟草专卖稽查中队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专卖稽查中队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意识,全力打造更具规范化和执行力的基层烟草专卖管理队伍。
一、卷烟经营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卷烟经营企业在稽查中队的管理呈现出较为粗放的管理态势,没有突出基层专卖稽查中队的管理地位,对其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这就使得整个稽查中队在实施市场管理和业户执法检查时通常是按照领导层面的要求和部署来进行,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这种情况下,使得烟草专卖稽查中队无法更好地适应卷烟营销市场化发展的趋势,更无法取得市场管理的预期目标。
1、企业对稽查中队管理缺少“制度化”,导致管理出现较大的随意性。
受到烟草专卖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影响和制约,卷烟经营企业对烟草专卖稽查中队的管理存在着较多的不足和问题,特别是在对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实施制度化管理上更是问题较为突出。目前,卷烟经营企业只是从形式上和宏观的层面对稽查中队的管理制定和出台了一些简单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较弱的机制和制度,没有真正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企业对中队实施的市场管理、业户检查、专卖执法以及业户服务等活动没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制度与机制比较零乱、松散,企业在对稽查中队进行管理时存在着无章可循,无据可查等问题,无法使得各项工作任务得以有效执行和深入落实。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企业对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在管理上缺少机制作为可靠保证,导致稽查中队开展的市场管理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在规范其所开展的市场管理和专卖执法时时常出现不必要的偏差和“暇痴”。这种情况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既不利于烟草专卖稽查中队作用的充分发挥,又严重影响了烟草专卖执法良好形象的树立,不利于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管理管理缺少“控制力”,使其市场监管及执法水平无法有效提高。
基层专卖稽查中队所开展的市场管理绝不是杂乱无章的,更不是脱离卷烟经营企业领导而独立推进的。这是因为基层烟草专卖稽查中队所开展的工作任务是以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基础和前提,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强制性,需要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在执行烟草法律法规的过程中绝不能出现任何偏差和问题。这就要求卷烟经营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稽查中队的管理,对其所开展的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专卖执法以及业户检查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面控制,确保其执法与管理工作不违规、不违纪、不偏差。但实际上,卷烟经营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的管理在控制力上并不理想,没有形成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标准、调控措施以及管理要求。即使个别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制定了一定的控制标准和行为要求,但是那也是处于形式化的、表面化的,不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和执行性,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更好的落实。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烟草专卖稽查中队所实施自身工作职责时极易出现诸多问题,对于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的管理与规范有百害而无一利。
3、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管理措施“落后”,导致其市场管理出现“浪费”现象。
卷烟经营企业在组织专卖稽查中队开展卷烟零售市场管理以及专卖执法活动时,一般都是采取常规化的、惯例式的行政化检查方式来进行。卷烟经营企业对稽查中队管理措施较为滞后,缺乏模式与机制方面的创新性。这种情况下,稽查中队并没有真正转变自身的工作思路,依然按照辖区和订货路线开展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活动,没有突出市场管理的重要区域和重点对象,导致烟草专卖执法针对性不强,缺乏必要的市场监管目标。烟草专卖稽查中队所实施的这种“广撒网钓大鱼”的管理模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不足,执法投入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相对较大,市场管理效果不明显,卷烟零售网点认可度较低,无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更无法使得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卷烟零售市场的发展需要,不利于整个卷烟零售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考核“无序”进行,导致其在开展工作时出现“溜号”现象。
就目前卷烟经营企业对专卖稽查中队所实施的考核来看,受专卖稽查中队工作性质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企业还无法对稽查中队实施全程化的考核与评估。其对稽查中队进行考核通常也是由领导决策层以及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只是简单地对稽查中队的出勤情况、市场管理以及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考核。其无法实现对稽查中队的考核常规化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更不能保证和规范稽查中队各项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稽查中队的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影响到了工作成效的取得。实际上,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在专卖执法与市场管理以及终端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溜号”现象具体表现为稽查中队存在着消极思想,执法效率较低,并没有将全部的精力放在市场管理、专卖执法以及业户检查上。更有甚者,在开展市场管理等各项活动时,“开小差”、走形式等工作态度和做法已经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其所采取的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对于整个市场管理以及业户执法要检查已经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强化对专卖稽查中队管理的两点要求
一方面,从实施“专卖上水平”战略出发,正确规范中队的专卖执法行为。
国家局提出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卷烟上水平”战略在宏观的层面对烟草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就基层卷烟经营企业来说,“卷烟上水平”战略细化到各个环节之后,其涵盖了市场管理、专卖执法、卷烟营销以及业户服务等许多层面都要上水平、出成效。实施“专卖上水平”战略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专卖稽查中队执法要符合烟草法律法规要求,无论是查处涉烟案件、打击各类违规行为,还是强化市场管理和维护业户切身利益都需要稽查中队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和执法标准以及管理要求来有序开展。任何违规执法、违纪行为都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性和管理的规范性,使得企业执法无法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水平。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其所实施和开展的各项活动都要合法合理,敢于坚持原则,符合发展实际。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烟草专卖稽查中队的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实效。
另一方面,从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的稳定入手,切实提高专卖执法的实效性。
能否真正取得市场监管实效,确保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的稳定与规范是检验专卖稽查中队工作开展质量和实力的重要标准与尺度,也是稽查中队职能作用发挥与否的外在表现。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应当从当前整个卷烟零售市场发展的实际和现状来看,能够正视稽查中队在市场管理以及执法检查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和办法,引导稽查中队能够转变观念,将工作的重点和着眼点转移到加强市场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上来,坚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原则,努力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从而,确保整个卷烟零售市场管理、行政执法以及业户检查等活动更具实效性和科学性。
三、做好专卖稽查中队管理的主要对策
对策一:深入开展专卖执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专卖执法管理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要自身硬”,烟草专卖稽查中队在开展市场管理、专卖执法以及业户检查等活动时,需要每个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熟悉和掌握应知应会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整个专卖稽查中队的各项工作能够得以优质、高效、科学、规范推进。从这个层面来说,深入开展专卖执法培训,切实加强专卖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是提升整个稽查中队管理水平和实力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应当重点在加强专卖人员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上下工夫,坚持集中学习和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专卖稽查中队开展更为深入有效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还需要重点加强专卖管理人员的学习效能测试工作,确保每个专卖稽查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市场管理需要的法律和业务知识,从而,更好地适应整个市场管理以及专卖执法工作的需要。
对策二:重点加强专卖团队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稽查中队的协作能力。
众所周知,切实加强稽查中队的团队建设是事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有利于整个市场管理、专卖执法以及业户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更有利于切实增强稽查中队的协作力和向心力,既能树立烟草专卖稽查中队的良好执法形象,又能有效提升稽查中队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卷烟经营企业应当从进一步加强专卖稽查人员管理入手,着力解决专卖管理人员当中存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理顺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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