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作为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的一种特殊体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如何维护好“两个利益”,不断巩固和完善专卖专营的体制,是确保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这对行业的人才建设特别是专卖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随着国家局提出把“卷烟上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专卖队伍维护“两烟”市场秩序,确保卷烟市场稳定的形势更加严峻,责任更为重大,在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使专卖队伍向“管理正规化、业务规范化、监管经常化”转变的任务也更为迫切。
一、全区专卖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广西全区共有14个市级局,94个县级局。市级局下设专卖科、内管科、稽查支队等;县级局下设专卖股、内管股、稽查大队、稽查中队及专卖管理所。据统计,全区共有专卖(内管)科14个、稽查支队14个、专卖(内管)股94个,稽查大队98个,稽查中队107个,专卖管理所231个。
人员设置方面,全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编制人数2403人,实际在编2288人,缺编115人,占在编人数的5.03%。其中缺编人数最多的岗位是市管员、稽查员,缺编人数为71人和43人,分别占缺编人数的61.74%、37.4%。全区专卖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的70人,占在编人数的3.06%;40岁—50岁有393人,占在编人数的17.18%;30—40岁有1327人,占在编人数的58%;30岁以下有498人,占在编人数的21.77%。专卖人员文化程度达研究生及以上的31人,占在编人数的1.35%;本科学历有583人,占在编人数的25.48%;大专学历有1277人,占在编人数的55.81%;高中学历有376人,占在编人数的16.04%。从事专卖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有1588人,占在编人数的69.41%;专卖工作年限3—5年的有353人,占在编人数的15.43%;专卖工作年限3年以下的有347人,占在编人数的15.17%。(以上数据统计于2011年11月份)
从年龄结构、文化教育及工作年限分析,全区专卖队伍在整体上具有年富力强、文化素质较高、专卖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等特点。这主要体现在全区专卖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分布较为均匀,受教育程度高,呈橄榄型结构。同时,也存在着发展不够均衡,少数单位专卖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专卖技能等级较低等问题。
二、专卖队伍建设的不足
“十一五”前,行业专卖队伍建设实施的是单纯的队伍管理,队伍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不统一。近年来,专卖队伍建设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我区的专卖队伍建设也由单纯的队伍管理向队伍素质形象全面提升转变,通过狠抓“两个三年规划”、落实“四定”方案、加强县级局建设、开展基层创优活动、进行专卖岗位技能鉴定、举办专卖技能竞赛、强化多层次的培训,统一了专卖机构设置,明确了专卖职能定位,制定了队伍建设的标准,调动了基层工作热情,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加速了专卖队伍转型,为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卷烟上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专卖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少数单位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不合理。少数单位还存在着缺编现象,人员不足增大了一线管理的强度,制约了市场监管水平的提升。其次,少数县级单位专卖岗位设置不够合理,证件管理、案件审理由专卖内勤兼任,影响了县级局执法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综合素质不高。虽然近年来专卖队伍进入门槛有所提高,招聘了部分具有法律专业、管理专业背景的年轻人员,但由于历史原因,队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招聘人员,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专卖人员存在着文化素质较低、业务能力较弱、法律意识较淡薄、服务意识不够强、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从业务能力上看,还有少数人员还不能达到专卖管理的相应要求。据统计,全区取得专卖岗位技能鉴定的人员中,高级专卖员332人,占专卖人员总数的14.51%;中级专卖员852人,占总数的37.24%;初级专卖员737人,占总数的32.21%。整体上人员素质仍然偏低,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部分人员缺乏学习动力,学习热情不足,工作缺乏思考,能够长期坚持自学和做到工作用心思考的人员更是少之甚少,导致部分人员知识结构较单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高。在2011年国家局举办的专卖技能竞赛和全区举办的省二类专卖技能竞赛中,少数单位甚至难以挑选出一名精通内管、熟练办案、熟悉市场监管和案卷制作、能够快速识别真假卷烟的综合性专卖人才,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亟待加强。
(三)少数人员在思想、作风和纪律上存在不足。少数专卖人员思想上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和畏难情绪。对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不用心思考,思路不清,方法简单,工作消极被动;在作风上,少数人员存在着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等问题,市场监管流于形式,检查日志千篇一律,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了问题,收集不到有效的市场信息;少数内管人员怕得罪人,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的畏难情绪,导致不规范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查纠;在纪律上,少数人员存在着执行力不强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专卖队伍和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
(四)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这在县级单位表现更为突出,虽然在基层创优建设标准中对教育培训的频率、时间、人员等作出了明确要求,但少数单位并没有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重视起专卖教育培训工作。主要体现在:培训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单位培训制度采取“拿来主义”,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没有与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少数单位培训的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往往局限于由领导干部读一读文件,念一念烟草法律法规,内容也基本局限于业务知识,对政治理论等学习不够,效果和质量不够理想。
(五)管理制度不够科学,激励与约束机制效果不明显。少数单位的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相脱节,存在“两张皮”现象,无法起到对专卖队伍有效管理和约束的作用。在人员考核上,少数单位仅限于对结果的考核,即看查办了多少案件,查获了多少卷烟、打掉了多少个窝点,缺少对市场管理、执法过程、服务水平等过程管理的考核,导致少数人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案件办理不依程序,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依法行政意识较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卷烟市场的控制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一是及时补充新鲜力量。有针对性地定期招录一批素质高、专业性强的大学生输送到执法一线,同时采用“岗位轮换”的方式,使一批敬业爱岗、年富力强、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员充实到专卖管理队伍中来,优化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二是更新选人用人观念。在选人用人上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破地域、专业、部门等方面的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使专卖执法人员能够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氛围中成长。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把进人关口,新增人员要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录。要加大竞争上岗力度,在公开选拨上设定更加严格规范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卖人员职务晋升办法及程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四是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增强专卖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逐步推行专卖竞争和问责机制,对业绩平平的干部调整岗位,对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的专卖人员请其让贤,对作风不实、工作走过场的人员严肃追责,彻底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局面,探索建立以工作业绩为核心,以职业道德、知识结构、能力素养等要素组成的科学评价体系。
(二)加强专卖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部分专卖执法人员长期工作在基层和一线,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使之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难点,因此要特别注重对专卖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到位。一是建立定期专卖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通过谈心、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专卖人员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二是要把“创先争优”、“三讲”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大力宣贯专卖队伍涌现出的政治坚定、工作用心、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以榜样感召人、鼓舞人和激励人。三是重视专卖队伍的文明建设。虽然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直接提升专卖人员的业务能力,但能深刻地影响着人员的精神状态,对培养专卖人员良好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团队精神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善于结合专卖管理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卖队伍定期开展体育竞赛、文艺活动、拓展训练等集体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提升专卖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进一步完善专卖队伍的教育培训机制。适时将新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一是加大专卖人员价值观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广大专卖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定期开展涵盖内部监管、卷烟打假、市场监管、真假烟鉴别等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专卖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加强对营销、管理、网络应用等知识的培训,使专卖人员一专多能,成为复合型人才。四是更新培训的形式和载体。可根据实际邀请行业外的专家能手,比如公安刑侦、经侦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切实改变陈旧的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在培训形式上,可采取案例分析、分组讨论、互评案卷等形式加强学习和交流,增强专卖人员的参与度和主动性。五是结合工作实践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专卖队伍综合素质。
(四)强化激励与监督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公正评价专卖人员的工作业绩,合理运用绩效考评杠杆激发专卖人员的潜能。一是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要摒弃照搬照抄的“拿来主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专卖管理制度,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言行,使专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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