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8月27日,福建晋江市局从公安机关获悉,晋江“3•20”制售假烟网络案最后一名主犯方某杰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1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
2012年3月20日,泉州、晋江烟草部门联合晋江公安机关在晋江市龙湖镇秀山村一废弃养殖场内捣毁一个卷烟制假窝点,查获YJ14-22卷接机2台套,散装烟支4525公斤及大量制假原辅材料,涉案金额约300万元,当场抓获嫌疑人14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方某杰一直在逃。
因案情重大,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2013年12月24日,方某杰迫于追逃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2012年2至3月间,方某杰伙同他人在案发地非法组织生产假烟,并负责现场管理,销售金额达134030.4元,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达1811349.6元。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杰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据悉,该案至此已全案告破,共刑拘14人,批捕13人,判刑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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