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甘肃消息 为全面提高全省系统法律风险防控水平,加快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日前,甘肃省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家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对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扎实部署。
《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是推进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是适应外部环境的必然选择,全省系统要紧紧围绕“认真谋划和实践三大课题”的总体思路和行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以全面实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为核心,加强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培育良好的风险意识和法治文化,形成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
《指导意见》明确了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法律风险识别上,深入理解法律风险的内涵、准确把握法律风险的特征,保证法律风险识别的准确性;清楚认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流程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梳理风险不漏点,保证法律风险识别的全面性;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与行业经营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律法规,保证法律风险识别的有效性。在法律风险分析上,按照法律性质、发生领域、隶属职能部门和涉及的外部主体等多个维度进行归类研究,分析总结其分布状况和特点;对每一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测量,了解风险的影响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划分,更加直观地反映风险的严重程度。在法律风险控制上,明确法律风险控制战略,确定法律风险控制对象,评估法律风险现状,选择法律风险策略,提出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制定法律风险控制计划。在法律风险控制计划实施评估和更新上,从控制措施完成情况、控制措施的质量、控制措施的难度等指标入手进行评价;克服单纯“以数量取胜”的弊端,兼顾控制措施完成质量和执行难度,对于执行难度较大的要给予适当考虑,同时要注意不同控制措施的类别应当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
《指导意见》确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工作模式,计划从2014年8月份开始到2015年6月结束,分宣传动员、开展试点、全面推广、总结提高等4个阶段进行。同时还确定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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