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莱芜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卷烟价格管理,扎实开展明码标价工作,不断提升零售终端形象,近期,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局(营销部)结合精品线路建设与《价格管理暨终端形象提升实施方案》,通过实施“两提升、四监督”,进一步落实价格管理,稳步推进终端提升工作。
通过强化客户经理和卷烟零售客户的整体素质,做到“两提升”。一是进一步提升零售客户规范守法经营意识,明确了明码标价的意义;二是有效提升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明确职能转型职责和考核机制的导向性。
通过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四监督”。一是监督零售客户卷烟明码标价情况,重点监督卷烟摆放与价格标签是否对应,是否存在无价格标签或随意涂改标价签的现象;二是监督零售客户卷烟价格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是否仍存在“天价烟”现象,是否存在故意压价和有意抬价等扰乱卷烟市场价格的行为;三是监督零售客户卷烟出样情况,重点监督是否达到“精品线路建设”的品牌出样数量,是否达到数量出样规定,是否存在出样不标价等不规范经营的现象;四是监督零售客户卷烟摆放情况,重点监督是否有专属的卷烟陈列区,陈列是否醒目、整洁,卷烟与价格标签摆放是否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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