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陕西消息 近日,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类烟草专卖许可证集中换发工作。
此次证件换发针对全省范围内已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工商企业。换发时间为,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交延续申请。
为此,陕西省局(公司)明确了证件换发需要提交的具体资料和换发的程序,指出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省局(公司)和市级公司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换发,由省局(公司)集中受理和审查,报国家局审批发证;县级分公司(营销部)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换发,由所在市级局集中受理和审查,省局审批发证。并要求烟草专卖许可证换发时,卷宗档案采取“谁受理、谁建立、谁保存”的原则,规范许可证卷宗档案管理工作。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