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海南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近日,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部署,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积极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明确了省局(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
一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议题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或由职能部门提出并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列为议题。
二是“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革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各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
四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会议集体讨论时,如需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原则上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遇有较大意见分歧且上级有时限要求决定的决策事项时,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权作出最后决定并如实上报。
五是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决策时,必须指派专人用专用记录本对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予以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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