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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局选拔聘任科级干部政策强调“十不准”

2013年02月28日 来源:烟草在线梧州消息 作者:邱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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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梧州消息  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聘任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广西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近日出台政策,强调选拔聘任科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不准:

  一、不准以市局(公司)领导班子或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市局(公司)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市局(公司)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四、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科级干部的决定。

  五、不准要求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或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的工作人员。

  六、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干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聘任。

  七、不准在干部推荐、考察、投票中进行拉票、串联等不正当活动。

  八、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九、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聘任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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