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崇左消息 2012年10月30日,从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工商局传来消息,在“9.25”无证经营卷烟万元案件中,因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当事人农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3000元的处罚。随着农某的执行处罚,崇左市城区烟草专卖局“9.25”无证经营卷烟万元案件成功结案。
2012年9月25日,该局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江州区驮卢镇新市场内无证户农某的旅馆进行全面检查,在该旅馆的收银台内查获违法卷烟19.6条。经查,当事人农某截止被查获时已销售135.4条。经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达1.39万元。因当事人农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该局依法移送工商部门处理。随后,崇左市江州区工商局将上述农某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3000元。
“9.25”无证经营卷烟万元案件成功结案是该局今年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以来,成功打击的第3起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案件任务。同时,对该局专卖执法人员完成今年打击各类违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件任务起到极大激励和鼓舞士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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