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阿克苏消息 为深入推进“532”、“461”知名品牌建功立业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营造环境、尊重市场、引导消费、增强能力”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营销对培育知名品牌的基础和引领作用,新疆阿克苏区局(公司)制定了《新疆烟草行业卷烟宣传促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卷烟宣传促销活动,商业企业为品牌培育主体和市场营销管理主体;卷烟宣传促销活动应以商业为主导,通过与工业企业、零售终端深度协同,把各工业企业的营销资源配置到零售终端,把零售终端的营销资源科学合理地分配到具体品牌,实现营销资源的合理配置。
阿克苏局(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对卷烟宣传促销活动的管理工作,在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的基础上,由杨志刚副经理组织卷烟营销中心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烟草行业卷烟宣传促销管理办法》。
一是组织营销人员认真学习新烟销〔2012〕12号文件《新疆烟草行业卷烟宣传促销管理办法》,并逐条进行讨论。
二是结合阿克苏烟草实际,制定了《阿克苏烟草卷烟宣传促销管理办法》,提出了卷烟宣传促销管理工作规范。
三是对开展卷烟促销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区局(公司)制定的相关流程开展卷烟宣传促销活动,同时,遵循“自主自愿、因地制宜、持续提升”的原则,指导零售终端持续改善店面形象和软硬件服务水平,构建零售终端开展宣传促销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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