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在实际监管中,笔者发现,辖区不少持证户缺乏亮证经营意识,长期存在“有证不挂、悬挂不醒目、副本丢失”等现象和问题,给专卖执法检查和许可证后续监管带来诸多不便。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问题浅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充分认识亮证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亮证经营即卷烟持证户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基本要求是许可证悬挂醒目,副本妥善保管、完整无损。当前,由于零售户经营利润下降,守法、规范意识有所弱化,部分零售户对亮证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出现“误区”,导致亮证经营率呈下降趋势,影响市场监管效能。
经营烟草先办证,办了烟证要亮证。这是最基本的常识。针对当前亮证经营率下降的问题,专卖执法人员要入户进店,或者采取印发传单、召开会议、借助微信圈,向零售户深入宣传讲解亮证经营的目的、意义和好处,让零售户知晓亮证既是烟草专卖法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也是展示零售户“合法身份”的体现,更是树立店面形象、消除消费者疑虑,提升卷烟盈利水平的有效途径,促使部分零售户走出亮证经营的认识“误区”,自觉增强亮证经营意识。县级局要把零售户对亮证经营的知晓率,作为考核专卖人员工作质量的一项内容来抓。
二、“未亮证经营”的原因分析
亮证经营并非一件难事。说简单一点,就是用三五分钟的时间,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可谓举手之劳,不用吹灰之力。但在实际中,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做不好,甚至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影响到终端建设的形象?笔者通过调查,归纳出以下七个方面的原因,略加分析。
零售户不够重视。一些零售户对亮证抱有“不碍大事”、“可有可无”的态度。有的认为,亮证和经营关系不大;有的觉得,工商执照比烟草证重要,只挂工商执照就行了。更有粗心大意的零售户,不但不挂证,还四处乱放证,结果等年检时,许可证放到哪里,自己都忘记了。
专卖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有的专卖人员平常入户进店,只顾低头检查,把心思都用在查处违法卷烟上,没有养成“抬头看证”的习惯,只有到了开展许可证信息核查活动时,才顺便看一下,督促一下。如此以来,就给了店主一个错觉:亮不亮证都一样,无关紧要,习以为常。
专卖考核制度不完善。多数县级局重视稽查任务的完成,忽视许可证后续监管。特别是在零售户是否亮证经营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达成共识,有的人甚至认认为:都是持证户,都输老面孔,没有必要时时检查许可证,到换证时间严格把关就行了。正是由于这样的思想认识,导致一些县局在工作考核中,没有将亮证经营率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日常工作中, 专卖人员缺乏此项工作的意识和责任感,基本上是“顾上问一下,顾不上则不问”。
零售户不具备摆放环境。零售户经营场所千差万别,良莠不齐。一般来说,城镇零售户的经营条件好于农村零售户,超市商场、烟酒店、便利店好于食杂店和其他类。经营条件不同,导致亮证的难易程度不同。比如,有的零售户经营场所狭小低矮,墙壁被货架遮挡,找不到挂证的一席之地,即使有“空地”,也不是十分醒目。在市场监管中,经常发现有的而零售户把许可证挂在门背后,或者放在烟柜里面,让人难以找到。还有的零售户虽然有挂证的意愿,但处于保持墙面的需要,不忍心在墙壁上打孔、钉钉子或者粘贴胶带纸。在农村,有的客户商店是土木结构的瓦房,钉钉子倒无所谓,若用胶带粘贴许可证,使用寿命不长,经常自行掉落。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亮证经营率。
法律法规、许可证培训力度不够。专卖部门在为新办证户颁发许可证前,往往举办零售户培训班,学习烟草法律法规,强调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等注意事项,但很少提及亮证经营。有的虽然有所强调,也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简单说上一两句。这样,就导致许多新办证户从经营开始,就缺乏对亮证经营重要性的认识。有的甚至把许可证放在柜子里,自我解释为“这样做更安全、更省心”。
走访工具配备不齐。在实际监管中,专卖人员仅仅靠口头提示还不够,要学会动手,帮助零售户悬挂许可证。更何况在零售户群体,有许多残疾户、老年客户,他们行动不便,登高沿低也很危险,这就需要烟草人伸出关爱之手。问题在于日常检查中,一些专卖部门没有配备榔头、钉子、胶带等必要工具。零售户店里也找不到这些工具。导致优质服务成了“空头支票”。
专卖人员处理的方法不能有效约束零售户不亮证行为。对未亮证经营的零售户,多数专卖人员发现后,提醒的多,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现场指导的少,使得一些零售户误认为:挂不挂证无关紧要,烟草局不会动真格。有的零售户甚至这样答复专卖人员:你们把市场管好就行了,挂不挂证一个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三、提升亮证经营率的主要途径。
确定主要因素。对上述七个因素,专卖部门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确定哪些因素属于影响亮证经营率的主要因素,哪些是非主要因素。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当前影响亮证经营率的主要因素有四条: 一是卷烟零售户对亮证不重视;二是零售户不具备证件摆放环境,三是专卖考核制度不完善,四是专卖人员处理未亮证行为的方法不正确。抓住了主要因素,也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牛鼻子”。
制定相应措施。确定主要因素后,要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便于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要借“3.15”、“6.29”、“12.4”等法制宣传日,坚持下市场、进社区,上门发放传单或者利用零售自律平台,加大对卷烟消费者的亮证宣传,提升零售户主要法规条文的知晓率;二要重点加强许可证方面培训。通过培训,增强零售户亮证经营意识,确保80%以上消费者到亮证规范的零售户处购卷烟;三要完善专卖人员工作质量考核。明确许可证后续监管任务,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与绩效挂钩,奖优罚劣,营造氛围,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四要提高服务质量,专卖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携带锤子、铁钉、双面胶等必要工具,随时为零售户悬挂、粘贴许可证,做到“一村不越、一户不漏”;五要对多次未亮证的经营户采用行政手段,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必要的行政处罚,甚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切实维护许可证管理的严肃性。
强化后续监管。定期开展亮证经营率专项检查活动,对未亮证或者亮证位置不醒目的零售户,现场玄幻攒引导,纠正到位,对监管失职的专卖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要及时总结专项活动,对发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新对策,不断巩固提升本辖区亮证经营率。
注重工作成效。通过抓亮证经营率,真正把零售户的终端形象“靓”起来、客我关系“暖”起来,卷烟销量“提”起来,让零售户得到更多的好处和实惠,
总之,提升亮证经营率是专卖管理的要求,也是检验和衡量专卖人员终端市场户籍化管理能力的主要体现。笔者相信,在法治烟草的良好氛围里,经过广大专卖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零售户亮证经营率将越来越高,为专卖管理和卷烟营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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