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主持人:前阵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今后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一“意见”因直接关系到“围城”内,或正准备进“城”零售户的利益,所以该意见一出台,就立即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和热议,一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下面我们就来听听他们是怎样说的。
正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石庙镇张老板
《国务院对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但引起了小区居民们的热议,同时也牵动了我们零售户的心。作为小区里的零售经营者,推倒围墙我个人认为还是利大于弊。首先,推掉小区围墙后,我们小区封闭的空间将会变得宽敞许多,环境也会随之变得更加热闹和多彩。由于围墙所带来的交通约束,也会因此而变得四通八达起来;许多浪费的公共设施也会因此得到充分利用,使更多的人受益。外部人员的流入,无疑又拉动了我们小区店里商品的销售量,增加了我们的经济效益。其次,推掉围墙还可以让那些卖青菜萝卜和打工簇的农民兄弟,有机会走近我们的身边,为我们小区营造一个繁荣昌盛的气象;同时也让我们在这样的交流中开拓视野,收获和捕捉到更多小区以外有价值的信息,为我们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反方: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星海花园北大门庆峰名烟名酒商行王老板
我们小区也就两三家零售小店,“围城内”有相对稳定的客源。他们购物图个便利一般都懒得出小区大门,所以我们的生意还算马马虎虎。若是失去围墙的保护,那些不需要成本的小商小贩,以及一墙之外的其它商家,会毫不客气地打破平衡,来分食本该属于我们的这块蛋糕,所以说我坚决反对推倒围墙。
再有小区围墙一旦被推倒,“治安安全”恐怕是我们首要担心的问题。就我们眼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水平来看,小区的盗抢等犯罪案件仍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还蛮严重的。即使是封闭的小区管理,也没有达到很好的防范水平,更何况将来改变为开放式的小区。当然,尽管围墙挡不住犯罪分子来作案,但多少会给我们带来有一些安全感,因为它多多少少给一些不安定因素设立了一道防护屏障。
其次,一个小区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绿地,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购房的业主“头上”。同时,《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说了算,不能业主交了费,没有话语权。
正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二化一区爱民商店杨老板
过年回了趟农村老家,孩子好奇的问三叔:“三爷爷你家的那么多玉米都堆在大门外面,也没人看着,被人偷走了怎么办?”我这才注意到三叔把玉米用大眼的铁丝网围起来三个大垛,就放在大门外面也没人看管。三叔憨厚的笑笑说:“太多了家里没地方放,再说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谁还稀罕这点小东西?就算有个别‘害群之马’,村头路边都有天网在罩着,他若一见这么多监控,恐也是有贼心没贼胆了。”谈到小区不设围墙,我个人深有体会:我所居住的小区是封闭的,在经营过程中,经常有一些和我跳过舞、打过牌的顾客来抱怨,说自己家就在我店后面,直线距离也就几米,却要绕一大圈围墙才能走过来照顾我的生意。我也没办法,后来干脆在后墙显眼的位置放了一个摇铃,谁要是着急买东西直接摇一下。我听到后踩着板凳从围墙上面费力的递过去、再把钱拿回来。还有后面隔一栋楼就是双语学校,一到接送孩子的时间,公路上堵车的现象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如果小区拆除了围墙,交通堵车的压力就能得到了缓解,同时让小区里居民出行更方便。
反方:山东省夏津县郑保屯镇杨东村副食店张老板
对于小区对外开放,我的意见是反对,主要原因就是安全方面。现在不管在哪,最不缺的就是商场、超市,买东西相当方便。对于小区内的超市来说,如果你的经营没有特色,你所在小区的位置不成气候,即使处在开放的小区里,别的小区或过路的过客前来购物的概率也不会是太高。
反而我倒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有一个小区因为扩建,把周围的墙都推倒了,有一对老夫妻,在小区里开了家小超市,虽说挣不了大钱,可也过的还算可以。自打成了开放的小区,老两口的安稳日子也被鱼龙混杂的“区外人”打破。先是有几个无业青年来买东西,开始几天都是现钱交易,买东西也多而且非常大方,有时候剩个一两块钱也不让找了,老两口还很高兴。后来有一天那几个人又来买东西,买的也挺多,结账的时候才说换衣服忘带钱了,考虑到以往的表现,老两口就答应先挂账,等第二天再结账。可从那天开始,那几个人就再也没来过,老两口的几百块钱也就打了水漂。
小区一旦没有围墙,就给小偷小摸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犯罪分子掌握了开放小区的规律,那就是吃饭时间小区里活动的人少,他们就可以伺机作案,这样,一旦有什么特殊情况,他们也就可以比较顺利的逃跑。如果小区有围墙、大门口有保安,他们能及时逃脱就必须要打个问号。
正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西域绿洲5#406室李老板
去年的一天夜里,一个小偷趁夜深人静和我熟睡之际,用技术手段打开了我店里的店门进行盗窃。我被响声惊醒后一跃而起,拉开电灯大喊有贼!但小区面积太大,灯光照不到的树荫和角落较多,漆黑的夜幕下,哪里还有逃跑后小偷的影子!报警后民警辛苦了大半夜,才在围墙边找到一个盗贼翻墙作案用的软梯。
事实说明:墙有何用?墙高万丈,挡的是不来之人。如今,我们的小区已经拆除围墙开放了小区,四通八达的小区路网,给人们出行提供了更多的方便,推倒的围墙也给小区的车位增加了面积,最值得一说的是,处处有监控摄像头,时时有人巡逻,要是有人鬼鬼祟祟在某一地方有反常动作,马上就会有联防队员出现进行盘查。因此,开放后的小区,反而没有出现一例盗抢事件。
反方:江苏省姜堰市华港镇南里村七组兰兰商店薛老板
我在外国看见过一个大学校园是开放式的,发现里面乱七八糟的,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击。我甚至瞧见一个醉汉,竟然无端地在里面大声喧哗,破坏了学校那应该静谧的氛围。由此可见,小区最好不要完全放开,还是封闭式的好,因为它有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这些会让人很舒服和感到惬意。况且我们中华民族,受着几千年“家天下”农耕文化的影响,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生搬硬套,把住的地方、把家所在的环境,弄的都跟工作环境、社会消费娱乐场所的周边环境一样,隐私能否得到保证先不说,就噪音、安全隐患恐人们都难以接受。
再有小区的路道和周边的公路接轨了,交通通畅便捷的同时,也给安全带来隐患。小区里的人员出入、休闲散步的比较多,以前小区道路由于封闭,小区内的车辆行驶相对缓慢。如果一旦打开,成为街或道后,有可能对小区里的老人和小孩的行走安全造成威胁。还有万一小区对外开放了,一群大妈天天在我楼下敲锣打鼓跳广场舞又怎么办?毕竟小区不是公园,我买封闭的小区居住,就是图的个安静、省心。
主持人:
针对大家结合零售人自身的环境特点,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褒贬不一的发言,我们简要地归纳总结为这样几句话:从城市化发展上来说,拆围墙应该是一件好事,它可以使小区内部道路公共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道路的拥堵问题,同时能打破壁垒、资源共享,起到繁荣一方经济的作用。但是,如果围墙拆除,大量的社会车辆进入居住用地怎么办?安全保卫是由物业保安还是公安警察负责?流动摊贩抛弃在我们门前的垃圾又该由谁来承担?还有与物权法相抵触的地方又如何去处理?如果先把这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处理好了,围墙也就水到渠成、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到那时,废除了的围墙、实现住宅街区化,才真正是中华民族的一个进步标志和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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