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广告的目标是改变消费者对某种事物的印象,使其倾向于购买某个产品。由于卷烟商品的“特殊”性,《新广告法》的如此定位,作为经营卷烟者无可厚非,确实也能理解,笔者认为如何让“源头”的广而告之转变为“活性”广告,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经烟人所应对和考虑,且需要进一步尝试的。卷烟有时也确实需要做一些无声“胜有声”的广告,而日常经营中,我们提倡的卷烟艺术类陈列宣传、经营方式的转变就是一个无处不在且“四两拨千斤”的“活性”广告。今天,笔者就有自己的经营经验与大家一同分享卷烟经营中如何运用好“活性”广告的技巧。
“利群”是本地的主打品牌,更是我店的“镇店之宝”,如何让利群真正的“利于群众”,这一直以来是我个人所思考的一个重要销售问题,带着这个问题,首先要加强个人的学习,苦练基本功,要把利群的所有焦油含量、口味、特性、价格、特点等等了解的一清二楚,时刻做到心中有数,给顾客当好“导购”,介绍起来胸有成竹,头头是道,顾客听着我对品牌介绍的如此清晰、透彻,无形中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试抽烟也是我店的一块“活性”广告,每次订到新烟上柜后,我会打开一包烟放在收银柜上,只要顾客对新烟有疑问时,我会在第一时间把准备好的新品卷烟双手递上一支,给客人试抽。同时,简单的进行该款卷烟的性价比介绍。
小礼品的赠送是我店又一块“活性”广告,对本店利润较高,且需要“广告”推荐的品牌卷烟,我店一直以来配送饮料、打火机、矿泉水、小礼品等来辅助的营销模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顾客的一致好评,真正取得了双赢。
科学告诉我们,人的视觉审美,可在第一时间传导给消费者中枢神经,所以用生动化陈列来吸引顾客眼球是必不可少的一门学问。店里的烟柜上配合烟草公司,张贴一小块宣传画,新品卷烟展示盒上插一个新品推荐小标签,让顾客最直观且一目了然的了解该款卷烟,迅速吸引消费者对该款卷烟的购买欲望。
说一千道一万,广告的“源头”如何转换成“活性”,笔者个人认为要在不断的经营中摸索,慢慢的积累经验,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思考、在思考中进取、在进取中赢利。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