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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局印发卷烟零售市场净化情况检查实施办法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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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为促进全市卷烟零售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准确、客观反映卷烟零售市场净化水平,根据专卖管理职责及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北京市卷烟零售市场净化情况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强调,卷烟零售市场净化情况检查工作是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全面的原则。检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考试,对检查人员的素质品格、纪律作风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并对市场净化检查人才库进行统一管理,严格保密,各区局不得以任何方式询问检查人员相关情况。

  《办法》规定,检查一年不少于三次,且为不定期检查,并采取异地、隐身、交叉、错时的方式,根据不同检查地区,每次选取不同检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零售户抽查比率一般为各辖区当期零售户总数的3%—5%,最低不少于50户,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抽查比例。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非法渠道进货,包括公开摆卖和私藏暗卖假、私、非卷烟;无证经营卷烟;许可证管理:亮证经营情况、核对零售许可证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核对零售许可证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核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零售业态核查;天价烟摆售;卷烟促销;违法违规类招牌;控烟管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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