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陇南消息 随着2016年新帐建立,新一轮的核算工作正式开启,为了确保税款核算更加真实、完整,甘肃省陇南市局(公司)财务科积极与税务局沟通协商,完成2016年涉税减免税种的备案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了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征增值税的备案工作。陇南市局(公司)烟叶生产属于农业生产范畴,根据财税【2001】113号文件精神,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物资征免征增值税。财务人员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完成了2016年度农业生产物资在国税系统的减免增值税备案。
二是顺利完成了印花税核定缴纳备案工作。根据甘地税二【2001】33号文件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品流动企业,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照采购金额的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10%-3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财务人员根据文件,积极联系武都区地方税务局,提交印花税核定缴纳申请,通过协商,顺利完成了印花税核定缴纳备案工作。
三是有针对性的学习减免税种备案知识,再次提升财务人员执行税务政策能力。根据近两年税务清查中的重点内容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再次学习,确保财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对涉税事项的认识,规避纳税风险,持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此次备案工作,进一步促使财务人员了解了相关业务知识,规范了业务流程,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和构建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