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烟草专卖执法是一个多元文化、多核心价值观汇集的行动。在文化如此多元的情况下,如何整合多种文化,怎样兼顾几种文化的冲突。探索的意义在于把自己的文化与其它集团的文化兼容,培养建立法治思维,形成法治观念、完善执法机制、建立监督体系,实现烟草专卖服务品牌内涵理念。
关键词:联合执法 文化兼容 利益双嬴
烟草市场执法,专卖执法部门是窗口单位,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烟草专卖局的形象。烟草专卖执法不仅是烟草专卖局一个单位的事情,还涉及到公安、工商、质检多部门的联动,是一个多元文化、多核心价值观汇集的行动。文化与联合执法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和作用,怎样加速二者的融合?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现实问题。在文化如此多元的情况下,如何整合多种文化,怎样兼顾几种文化的冲突,从而培养建立法治思维,形成法治观念、完善执法机制、建立监督体系。笔者认为,这一实践探索的意义在于以证据法的视野,从程序正当价值评价“联合执法中的文化现象”、从证据法的视角审视“联合执法中的文化现象”等法律方面对“烟草专卖联合执法中多种文化”如何兼容进行探索性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实现烟草专卖服务品牌内涵理念的若干思考。
一、以程序正当价值评价“联合执法中的文化现象”
联合执法的战略文化形态和功效。在谋求法律现代化的努力中,我国终于醒悟到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并因此而兴起了法律程序革新的浪潮。专卖文化与联合执法相互依存。联合执法行动既是专卖文化的工具,又对专卖文化形成反作用,制约并改造着专卖文化的性质、特点和面貌。烟草专卖联合执法始于1991年6月29日《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之后,迄今已24年。专卖文化的发展离不开联合执法的支撑。24年来烟草专卖局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体制不同、单位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不同,构成了抓捕烟贩行动的两条路径的指向标,但其功效殊途同归,体现在抓捕嫌疑人的结果上。2015年《中国烟草》第20期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巩固打假打私成果”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为履行《烟草专卖法》赋予的神圣使命,再次将联合执法提上转型期执法建设的轨道。联合执法的法律根基是程序正当价值。程序工具主义倡导结果好什么都好,程序本位价值论认为意义在于过程之中。透过烟草专卖制度的技术层面去从事“联合执法精神解剖”,我们看到在联合执法中具有批判与建设性观念的是文化价值观在左右着联合执法的结果。
联合执法的战略文化取向和目标。行动有目标、执法有取向、办案有准则。把核心价值观作为联合行动的思想引领,作为听指挥的灵魂导向,作为履行使命的精神动力是联合执法的战略文化共同取向和行为目标。由于联合执法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多部门工程,其发展受到社会文化、重视程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等方方面面的制约,执法文化建设的认识深度问题,方向把握问题,主体教育问题,氛围营造问题就成了两部门多年来遵循的不成文的约定。虽然两部门的核心价值观不同、理念文化不同、制度文化不同、行为规范不同,但却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两种文化相接触,经执法人员磨合、谦让,导向殊途同归。究其原因,只有一点相同,就是抓捕烟贩归案伏法,两部门的功利价值、形式公正、个人尊严以及经济效益目标一致,利益相同。
二、从证据法的视角审视“联合执法中的文化现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要求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切事实的认定以证据为基础。依法收集、合理运用证据对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公正裁判的作用不可忽视。托克维尔曾经指出:“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根本就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理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这时虽然有人存在,但是不构成社会。”(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504页。)因此,在一个多部门、多文化的集团行动中,营造一定程度的价值共识是凝聚人心、整合各种文化冲突的关键所在。这种共识不仅构成一个社会人们行为的共同理念基础,而且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最根本的维系力量。在这一过程中烟草专卖局履行依法收集、合理运用证据的角色,公安的角色在证据法的视角中消失了。
双嬴是促进转型期专卖新型文化业态形成发展的核心动力。市场没有固若金汤的联合执法模式,只有灵活多变的市场违法犯罪格局和层出不穷打不完的犯罪分子,如果我们不从联合执法的利益诉求点上寻找文化的兼容性,而把联合执法所依靠的行政手段放在联合执法外在附属物上,这完全是舍本逐末或者是刻舟求剑,因为这是一个正在走向双嬴的时代。联合执法使专卖文化的服务品牌内涵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只有做到推进联合、厉行法治,才能为少数群体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使各群体之间可能出现的文化紧张与利益冲突维持在法治的界限之内,联合执法也才可能成为沟通公安机关意图与烟草专卖局需求的桥梁与纽带。
联合执法的文化兼容其根基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包括“程序正当”的基本要求等等。可见行政程序在建设法治政府中,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首先要“程序正当”。联合执法极大地提升了专卖文化服务品牌的创新力、表现力和传播力。每一次的联合执法行动虽然有这么多的部门、单位参与,但是基本上没有发生过大的激烈的文化冲突,不能不说包容精神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公安文化是一种国家权利的文化。在专政、法治理性的指导下,文明、理性占了上风,人们普遍尊崇、普遍认同的是国家机器的执法规则而不是狭隘的部门情绪。整合文化冲突、塑造集团认同的基础是利用市场经济的力量并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引导密切各部门、各群体之间的经济联系,最终使联合执法建立在双嬴的基础上。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集团的存在,都需要一定的价值共识和主导价值观。烟草专卖执法则是建立在“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核心价值观之上的,通过服务品牌这个途径来增强这个共识。联合执法正在不断催生转型期烟草专卖文化服务品牌的业态。自《烟草专卖法》颁布以来,经过24年的联合执法行动实践,笔者认为,逐渐树立权利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社会合作和信用意识,以理性的方式对待每一次联合执法已成为实现烟草专卖服务品牌内涵理念的一个途径和载体。
三、实现烟草专卖执法中各种文化兼融的若干思考
文化影响意识,意识支配行为。文化的集团性从来就是文化的一个特性,原因是,文化最早的时候就是从族群或原始群这种集团性人群中发展起来并逐渐扩散开来的。如今的社会也是一个集团林立的社会。有各种集团存在,必定也就有各自的集团利益存在,而各种集团利益并不总是完全一致的,他们有相同性,但绝大部分则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必然导致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而这种利益冲突,其实也就是文化的冲突。在我国历史上,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和后周世宗灭佛,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宗教信仰集团之间争斗而导致的文化冲突。这种集团性文化冲突有时可以大到一国或一地区,小则可以小到一个学术派别或帮派。当下,经济利益集团的冲突就表现得非常激烈和直接。
物态文化是文化诸层次中最根本、最基础的文化,其余层次文化的产生是基于物态文化这一基础的。因此,要创新烟草专卖文化完善服务品牌的内涵,就必须有发达而深厚的物态文化基础。烟草专卖联合执法始于1991年6月29日《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之时,迄今已24年。在此基础上,建设和发展“联合文化”的思想在公安机关中得到重视,但在烟草专卖局却少人问津。与公安机关相比,烟草专卖局的联合行动实践显然要落后得多。主要是面临着跨部门协同执法无法抓人的权限受限、装备水平相对落后、实践经验(特别是实战条件下的实践经验)严重不足、执法抓人目标模糊(变成了公安的协警)、人才队伍仍需加强等现实问题,严重制约了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能力的快速、大幅度提高。这一薄弱的实践基础又直接影响到了烟草专卖局联合执法理论的发展。
文化与政治都是人类生活的基本特质,它们之间并无必然分界。思想是变革的先声,是行动的先导。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社会关系是复杂的、有张力的。政府控制和协调之下的烟草专卖联合执法包含了各种社会关系、制度和文化之间的冲突,冲突的各方从各自的需求出发寻找其行为的合理性解释,一部分的解释逻辑和利益要求来自烟草专卖局(公司)国企身份的符号意义以及对国家信仰的文化传统,另一部分的解释逻辑和利益要求来自双嬴的市场经济文化理念的集体认同。那些看起来可能是冲突和矛盾的理念,在人们的行动中并不是以冲突的形式出现,而是更像一个同时储蓄了多种工具的箱子,人们情境化地、甚至机会主义地使用其所需要的工具,但历史是连续的,这种历史的连续性会使每个群体更多地从他们经验过的文化遗产中寻找行动的合法化解释。目前烟草专卖文化与联合执法行动中文化融合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一是联席制度对联合执法文化发展的支撑不够,尚未形成支撑和引领文化发展的支撑体系;二是烟草专卖局企业文化对联合执法创新的带动不足,服务品牌内涵没有体现出联合执法的活动;三是公安与烟草两部门文化融合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四是专卖文化继承弘扬联合执法文化的意识还不强。笔者认为,在当下转型期可推进烟草专卖联合执法文化建设,完善服务品牌实现其内涵表达的路径与对策有如下五条:
一是要培育一种法治精神。要营造相互尊重、高度信任、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培育“信法、尊法、守法、护法”的法治精神。
二是要确立一种执法理念。树立正确的行政程序观念、行政权限观念、行政服务观念,进而转化为公平正义和实现双嬴的价值取向。
三是要塑造一种执法环境。把“威严、安全、亲民、和谐”的执法环境打造好。
四是要推行一种执法方式。将“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工作、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执法动作之中去。
五是要树立一种执法形象。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
当然,各地市州烟草专卖局的情况不同,在处理文化兼容方面的方式、方法、政策、策略也当不尽相同,实现服务品牌内涵表达的路径不同。我们应当借鉴各地市州烟草专卖局在联合执法中处理多部门文化兼容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凉山州烟草专卖局的实情,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来。
参考文献:
南京图书馆,信息传真,2009年第21期。
参见杨小君:《依法行政首先要“程序正当”》,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GB/14576/15177/3058886.html。
3.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65页。
4.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72页。
5. 李学宽:《论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载于《政法论坛》1993年第3期。
6. 张桂勇:《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载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7. 徐继敏:《行政证据通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
8. 傅士成:《论行政执行中当事人和相关人的协助义务》,载台湾行政法学会编。
9. 法律保留:法律保留的思想产生在19世纪初,最早提出该概念的是德国行政法学之父奥托.迈耶。
10. 吴燕妮:《论冲突中和冲突后社会的法治》,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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