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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市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法治烟草建设

2020年09月04日 来源:我的烟草公众号 作者:陈海涛、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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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五”普法期间,湖北黄冈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和黄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七五”普法规划为指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不断深化普法惠民,荣获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湖北省烟草系统“六五”普法先进单位、黄冈市首批法治建设示范单位、2011-2015年黄冈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黄冈市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彰显了法治烟草、责任烟草、阳光烟草的良好形象。

  围绕“三个强化”,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保障,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落实人员保障,市、县两级局均成立法制部门,将法治意识较强、法律专业人员优先配备到法制岗位,聘请法律顾问12名,确保日常普法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专项预算,专款专用,为“七五”普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市局主要负责人张俊初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将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每年都制订普法责任清单,年初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年中开展普法工作专项检查,年末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活动。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普法工作会议,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推动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均成立普法讲师团,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讲活动30余次,构建全员齐抓共管“大普法”格局。

黄冈市局局长张俊初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建立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单位经营管理工作业绩考核,坚持“一月一考评、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实现普法任务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重大转变。按照黄冈市普法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其中市局本级在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报告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麻城市局荣获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

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领导现场考核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围绕“三大载体”,营造普法宣传氛围

  一是发挥普法宣传引导作用。突出新媒体普法,在传统普法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构建“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开通“黄冈知音服务”微信公众号,每周动态推送普法信息,助力“指尖普法”,深入宣传《民法典》《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法治烟草”企业微信群,实现每月一法,每天一条法律知识宣传学习,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抗洪防汛等普法资料,形成普法新常态。突出阵地普法,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网络售烟违法、网购卷烟有假”。突出专栏普法,在黄冈日报、黄冈新闻网等媒体开设“卷烟打假”专栏,宣传“12313”举报电话,营造“卷烟打假、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聚焦涉烟违法典型案例,制作《猎网》《迷雾》《黑名单》《新捕蛇者说》等案例警示教育片10余部,面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卷烟经营户到法院旁听涉烟案件审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达到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晓情的效果,累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0余次,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是发挥法治文化熏陶作用。以办公场所为依托,设置宣传栏、法治文化墙和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融入法治元素,用法治漫画、以案释法、法律小故事、法律名言警句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烟草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营造出门见法、处处有法、随时学法的浓厚氛围。紧扣“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主题,拍摄《践行惠民初心 弘扬宪法精神》微视频并荣获全市优秀奖。参加全市“我与宪法”演讲比赛并荣获优秀奖。围绕“三个依法”等热点课题,撰写法治论文,荣获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法治论文评选二等奖。加强对外宣传报道,传播烟草好声音,近五年,累计发表普法新闻报道600余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报道100余篇,在省级媒体发表400余篇,在“黄冈普法”微信公众号、黄冈日报、黄冈新闻网等媒体发表报道100余篇。

依托办公场所完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围绕“三类重点”,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住“关键少数”,每季度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开展一次集中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黄冈市局主要负责人张俊初为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公开课10余次。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讲党课20余次,发挥了以上率下作用。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领导干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法

  二是突出全体员工主动用法。按照“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加大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开展法治讲堂、普法竞赛、法律培训等活动200余次,黄冈市局连续三年荣获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专卖“双能”竞赛团体奖。邀请“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法律专家,开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广告法》等法治讲座58次。每年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及考试活动,实现了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参学率、达标率位居市直单位前列,达到了学用结合、以考促学的目的。

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党史中的纪律》漫画展

  三是突出社会公众上门送法。送法进网点,在《黄冈烟草》内刊开设法治专栏,坚持“一月一刊、一月一法”,采取动漫、法律问答等方式,每月向2.5万余名卷烟零售客户开展普法宣传,近五年来免费发放《黄冈烟草》150余万份。送法进学校,落实《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电子烟以及“吸烟有害健康”“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法治宣传。送法进小组,依托卷烟零售户守法诚信经营自律小组,开展普法小课堂、普法“码”上学等活动,引导零售客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送法进乡村,通过“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政策法规宣传。送法进社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宪法》《民法典》普法教材3000余册,提高居民法治意识。

  围绕“三个延伸”,提升普法社会实效

  一是在依法行政中延伸普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把执法资格准入关,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筑牢依法行政意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释法说理,让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守法,让行政执法的过程成为向公众普法的过程,全市系统未发生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参加“昆仑”行动展示卷烟打假成果

  二是在惠民服务中延伸普法。全面推行“移动办证”法治惠民服务,持续优化“多渠道预约、专班上门服务”,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改进作风,实现许可办证由“窗口服务”向“流动服务”转变,群众办证从“最多跑一次”实现“一次不用跑”,平均办证时间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为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

全面推行“流动办证”实现“办证一次不用跑”

  三是在法治创建中延伸普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党建+法治创建”活动,每季度评选一次榜样之星,累计评选榜样之星50余人次,发挥榜样感召人、教育人、影响人、带动人的作用。在湖北省烟草商业系统“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微党课评比中,红安县局《坚守》评为三等奖,罗田县局《远山的呼唤》评为优秀奖。加强平安烟草建设,连续8年荣获全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连续3年荣获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树立法治烟草良好社会形象。

  原文刊载于《楚天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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