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供应商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惩戒力度,加强采购监管,防范采购风险。
《办法》明确了8种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约情形及41条具体情况,指出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或承担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一旦发现采购商违反廉洁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行为,采购单位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供应商行为性质、主观恶意程度、造成损失大小、不良影响范围等因素,研究认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进行管理,采取1年、3年或永久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采购项目的措施,并对黑名单进行动态管理,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危害后果的,对供应商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后,可以缩短供应商禁止期限。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贵州烟草商业各级领导干部、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在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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