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南平市烟草专卖局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处获悉,南平首起跨国走私卷烟案——“3.25非法经营案”经省高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主犯沈某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5名团伙成员分获2年11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
该案系南平烟草、公安、海关等部门通力协作,经营破获的一起地跨福建、广东、云南等多省,境外涉及缅甸、老挝、越南等多国的走私卷烟案件,案件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是公安部“5.12”专班行动战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以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云南红河、西双版纳等边境口岸大肆走私卷烟,入关后通过物流快递等渠道将走私烟中转分销至全国多地,偷逃大量税款,严重扰乱卷烟市场秩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中,主犯除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重刑外,还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此外,省高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单位“河口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这是南平有史以来判处罚金最高的涉烟案例,并首次对企业单位判处罚金,该判例将主刑与附加刑并重实施,对涉烟违法分子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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