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最近,国家局党组印发意见,要求行业深入开展防治系统性廉洁风险工作,坚决向行业懒政行为、“内鬼”行为、腐败行为作斗争。首闻“内鬼”一词,似觉好笑,不禁自问:烟草行业发展良好,对国家贡献大,职工收入高,哪来的“内鬼”?但读完国家局印发的意见,细细思量,始觉“内鬼”一词比喻恰当,针对性强,并非“闭门造车”、凭空想象,的确出现在行业内部,危及烟草专卖制度根基,影响行业形象,制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笔者结合县级局工作实际,参考相关案例,归纳整理出行业“内鬼”行为的四个具体表现:
一是烟草办证“暗箱操作”。零售户经营卷烟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去,由于卷烟零售利润高,办证群众多,一些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随意曲解《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人为提高零售许可证办理“门槛”。有的专卖执法人员在办证过程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办证群众,办证程序“暗箱操作”,合理布局流于形式,“人情证”、“关系证”问题突出,导致群众对行政许可满意度下降。随着“简政放权”和“负面清单”制度的试点推广,办证“门槛”降低,办证手续简化,许可效率提升。但是由于“办证难”形成的惯性思维,一些办证户在申请办证过程中,依然喜欢“找熟人”、“走后门”,而一些执法人员还念念不忘“吃拿卡要”,甘当行业“内鬼”,乐于给他人办证“牵线搭桥”,向办证户索要辛苦费。笔者认为,依法许可是法治烟草建设的基础,办证必须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绝不能“暗室操作”。因此,专卖管理部门要坚决打击正办证过程中的“内鬼”行为,严格规范办证程序,畅通办证“绿色通道”,强化办证系统监管,堵塞办证漏洞,严查违规许可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彻底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依法许可的良好形象,奠定专卖管理基础。
二是专项行动“通风报信”。开展专项行动是强化专卖管理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以前,在开展卷烟打假、市场监管、无证户取缔、“天价烟”清理等专项活动前,行业内部总有极少数“内鬼”,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前给涉烟分子和违规经营户通风报信,致使专项行动计划泄密,治理效果大打折扣,严重挫伤参与人员的积极性。这些“内鬼”有的来自营销队伍,有的来自专卖执法队伍,他们之所以成为“内鬼”,无非是接受了不法分子和违规经营户的“好处费”,或者被人家捉住了什么“把柄”,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不得已而为之。实际上,有的内部人员就是涉烟分子在烟草行业内部发展的线人,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为此,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高度警惕行业“内鬼”,把他们坚决揪出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确保专项行动不泄密、不走漏风声、不贻误“战机”。
三是案件查办“打招呼”。时下,制售假烟、走私卷烟、乱渠道进货、真烟非法流动等问题较为突出,不法分子的制假手段高明,运输分销渠道隐秘,反侦察、逃避打击的能力强,给涉烟案件查办带来不少难度。多年来,经过专卖部门的严查严打,卷烟市场秩序整体稳定,涉烟案件大幅度下降,市场净化率始终稳定在较高水平。但假冒走私、真烟非法流动案件时有发生,在个别地区还很猖獗。尽管如此,行业内部还有不少人员,认识不到市场监管的严峻性,时常碍于人情面子,给当事人疏通关系,说情求情,给办案人员“打招呼”,甚至找政界领导,直接或间接干预行政执法,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实际办案中,难怪有的专卖人员坦言:如今的零售户神通广大,有时查到涉烟行为,还未清点涉案卷烟的品种规格数量,就能接到行业“内鬼”的说情、求情电话,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
四是内外勾结,经营卷烟。行业明确要求:行业内部人员不得参与卷烟经营活动。这既是要求,也是纪律。但在现实中,仍有个别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和掌握的各种资源,暗中参与卷烟经营活动。常见的表现有:在卷烟货源供应、紧俏烟分配上,违背原则,优亲厚友,虚拟客户,拆单分摊,套购、截留客户卷烟,人为制造客我矛盾,影响客我和谐关系;有点不惜身份,与不法烟贩称兄道弟、相互勾搭,同流合污,倒卖卷烟,赚取不义之财,扰乱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有的工业企业促销员违反促销政策和内管规定,热衷“捆绑”促销,以烟促销,导致客户盲目订货,库存加大、市场价格下滑。
总而言之,行业出现的“内鬼”行为,危及专卖制度根基,败坏行业形象,影响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每名烟草人,不管是党员还是非党员,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要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认识“内鬼”行为的危害性和严肃查处的紧迫性,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内管规定,人人承诺不当“内鬼”,人人喊打形形色色的“内鬼”,让“内鬼”无藏身之地,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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