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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卷烟超限量,违法!

2017年01月06日 来源: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网站 作者:林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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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我通过圆通快递寄送的4条硬中华被你们烟草局查处了,通知我来处理,可是我邮寄的是4条真烟,怎么就违法了?”一名男子到福建罗源烟草局配合调查处理时,疑惑地向办案人员询问。

  几天前,福建罗源专卖人员对圆通快递进行检查时,查获了4条装在包裹里的从湖北随州发往罗源的真品硬中华卷烟,包裹面单上的收件人正是该男子。

  面对该男子的疑问,办案人员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的规定,邮寄卷烟、雪茄每件以二条为限,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那我会被如何处罚呢?”男子问道。办案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即: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经过办案人员的答疑解惑和耐心劝导,该男子渐渐接受了法律法规中有关寄递卷烟限量的规定,并表示以后将认真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合法寄递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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