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平安广西网报道 香烟在我国实行专卖管理,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才能销售,销售数量和价格都有严格规定。柳城县的龙某为赚钱,竟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烟,结果不仅被判刑而且被罚款。11月21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经营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5年初,龙某玩微信朋友圈时,收到一个叫“顺志”的人申请加好友。龙某加好友后,“顺志”说自己有便宜的高仿香烟,问龙某是否需要购买。龙某是个老烟民,知道“顺志”卖的是假烟,但因手头拮据,便萌生贩卖假烟的念头,并付诸行动。
龙某的朋友看到龙某生活拮据,抽的却是名牌烟,觉得奇怪。龙某说是朋友帮带的,比市场价便宜,朋友便请龙某帮买烟。久而久之,请龙某帮买烟的人越来越多,龙某索性在朋友圈里公开贩卖假烟。
之后龙某又通过微信认识了“王勇”“韦三握”等人,向这3人购买比市面销售价格便宜很多的高仿烟在朋友圈贩卖。今年6月归案时,龙某通过朋友圈将假烟在柳城县、融安县、柳州市等地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904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龙某未经许可经营假冒伪劣烟草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龙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觉到案接受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法院遂根据龙某的犯罪事实及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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