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清流新闻网报道 11月2日,笔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清流县烟草局被福建省文明办、福建省红十字会授予“2009-2011年度福建省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荣誉匾牌和证书。
近年来,清流县烟草局大力倡行“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行业工作实际,踊跃参与各类爱心公益活动,2009年以来,共投入近2亿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树立了责任烟草的社会形象。一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产前扶持力度,完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保障烟农种烟效益;二是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派驻挂村第一书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先后结对帮扶李家乡古坑村、罗坑村及灵地镇邓家村困难家庭、五保户20余户;三是开展爱心募捐活动,先后向台湾灾区、玉树灾区、特奥会、“6·18”洪灾、见义勇为以及困难烟农、卷烟零售户募集爱心款项5万余元,对外捐赠支出达32.19万元;四是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成立了公益服务和法制宣传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助老助残、环境保护、消费维权、植树护绿等社会服务活动。
据悉,爱心公益单位是省文明办、省红十字会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倡行“公益、爱心、文明、和谐”理念,首次在省、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开展申报认定的一项荣誉称号。全省有95家单位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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