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8·28”利用互联网销售加热卷烟案件
2017年10月,在公安部、国家局统一部署下,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三级公安、烟草部门联合行动,在广东、北京、黑龙江、辽宁等地同时实施收网行动,成功破获“8·28”利用互联网销售加热卷烟案件。
该案涉及俄罗斯和国内10省(区、市)、15个地市,涉案金额上亿元,是国家局专项部署加热烟草制品监管工作以来,全国侦办的首起该类重大案件,完整打掉了从销售终端到供应顶端的犯罪全链条。
山东淄博“1·25”涉嫌非法经营加热卷烟案件
2018年1月,淄博公安、海关、烟草等部门联合侦破某商贸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加热卷烟案,现场查获IQOS、FIIT等加热卷烟37.278万支、烟具171台。
经查,该公司将大量加热卷烟通过直接组织走私、“水客”夹带、国外邮寄入境等方式,收货后再经快递配送销往全国,涉及24个省(区、市),涉案金额3亿余元。
记者评说:
加热卷烟(或称加热不燃烧卷烟、低温卷烟等)属于卷烟,已纳入卷烟管理,直接适用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各项监管规定。我国目前未批准加热卷烟在境内上市销售,任何市场主体不得非法经营加热卷烟。近年来,加热卷烟走私活动势头迅猛且覆盖面广,成为打击走私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新领域。其中,宁波“8·28”等案件是近年来海关、公安、烟草等部门联合打击走私加热卷烟违法犯罪的经典战例,实现了沿海、中西部、边境、境外等多层级、穿透式打击,沉重打击了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