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网站报道 5月6日,福建南安市局从公安部门获悉,2014.5.5非法经营烟丝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14年年初,南安人吴某与一名叫“老郑”的人约定,帮助其寻找存放烟叶、烟丝的地点并负责转运,事后由老郑支付报酬。同年5月5日,吴某雇佣郑某、林某(均已判刑)驾驶小货车从溪美街道宣化村一碎石场内,将老郑从云南运载来的一批烟叶、烟丝转运至溪美街道大埔村一座旧石头房里存放,运载期间,被正在巡逻的大埔村村干部发现并报警。南安市烟草局执法人员随后在该房子及车上查获烟叶135袋(6.47吨),烟丝100袋(2.01吨),案值434982.1元。
2014年6月3日,南安市烟草局执法人员在大埔村一在建平房内查获烟丝120袋(2478公斤),价值170461.62元。经公安机关调查,该批烟丝也系吴某转运存放。2015年9月,吴某在石狮被抓获,2016年1月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伙同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案金额605443.72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吴某受召集帮忙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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