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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未办烟草零售许可证 收购卷烟出售获刑

2014年12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东南快报》报道 作者:熊建鹏、陈立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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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东南快报》报道  经营卷烟生意,是需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私下进行可不行。近日,福建省连城县法院披露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被告人吴某明知自己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为做发财梦仍高价收购等品牌卷烟待售,不料卸货时被当场抓获,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月1日,被告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白色斯柯达牌小型轿车,先后到连城县北团镇、罗坊乡等乡镇的零售店,以高于烟草公司批发价的价格收购等品牌卷烟待售。1月8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在其位于连城县莲峰镇莲西西台路住处卸货时被连城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经现场清点,连城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从被告人吴某驾驶的车辆内及其住处查获13种品牌卷烟共计695条,折合烟支139000支。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上述卷烟均为真品卷烟。经连城县烟草专卖局认定,上述卷烟总价值为人民币15610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为牟取非法利益,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专营专卖卷烟共计695条,折合烟支139000支,价值人民币156105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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