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坚持基本原则,立足严格规范,充分落实对烟农合作社监管与指导责任,为烟叶生产、促农增收保驾护航。
师宗县局(分公司)在工作中,坚持依法组建原则。合作社的组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烟农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支付烟农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的通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部委、行业相关文件制度规定内容。
坚持以烟为主原则。按照“民办、民管、民享”的要求,尊重烟农主体地位,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自主运营。坚守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的初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种植在户、服务在社”为原则,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服务。烟叶生产设施资源应优先用于烟叶生产,优先保证专业化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闲置期烟叶生产设施资源开展“以烟为主、综合利用”的多元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设施资源配置,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
充分借鉴行业有关制度,结合合作社运行实际,进一步梳理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流程,引导合作社严格按流程和制度办事,确保合作社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坚持把规范化摆在合作社建设的突出位置,不定期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加强对行业补贴资金、行业补贴建设的资产、合作社服务质量等基础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坚持“以烟为主、多元发展”原则,积极争取政府、行业政策及资金扶持,重点引导烟农合作社围绕烟叶生产开展专业化服务,增加合作社效益,实现烟叶生产环节减工、降本、增效。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