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在落实计划、指导生产、规范收购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烟叶生产经营秩序。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强化全县烟叶产购合同管理,合理安排烟叶种植合同约定单产。
该县局根据地理条件和生产水平的差异性,在合同签订时结合田烟与地烟、土地肥力好与差、种植水平高与低、种植品种特性等差异,合理安排合同约定单产,同一村委会农户之间合同约定单产差异不得超过10%,约定总面积不得超过下达计划面积。
同时,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实际单产水平约定种植面积,引导种烟农户预留烟地,并在合同文本中填写烟田GPS地块信息,抓好合同内容的约定,明确烟草公司、烟农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补充条款和违约责任,进一步增强烟叶产购合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按照“建立档案、农户申请、资格审核、计划下达、合同签订、合同公示、录入微机、核实面积”的程序,做好烟叶合同签订工作,严禁合同代签、代领、代保管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严格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对差异性等原因需要调整的合同按程序进行变更,同时加大工作力度,严把关键环节,强化烟叶产购合同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遏制问题发生,保证种烟农户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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