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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局(公司)印发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实施办法

2019年06月03日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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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了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全省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降低烟叶种植风险,切实维护烟农利益,保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烟叶生产灾害救助重点救济受灾烟农的产前投入损失,支持开展烟叶种植农业保险。烟叶生产灾害救助标准每亩最高不超过1500元。按照“保险赔付为主、专项救助为辅”的工作要求,烟叶生产灾害发生后,首先启动烟叶种植农业保险进行赔付;在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保险赔付不足时,可以启动烟叶生产灾害专项救助程序进行救助。救助标准具体分绝收烟田、重灾烟田、中灾烟田和灾后改种烟田保险的赔付金额和专项救助金额。

  省局(公司)全面建立健全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制度,并加强政策宣传,帮助广大烟农理解烟叶种植农业保险投入、补贴、赔付等政策,引导烟农接受烟叶农业保险,自觉、主动参与烟叶种植保险,确保烟叶种植农业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省局(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保公司,原则上省局(公司)统一投保,并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各产区市级公司分别支付保费。保险期限为烟苗移栽成活后至有效叶片采摘完毕,对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付。保费筹集由烟草公司、地方人民政府及烟农三方通过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保险费用。

  烟叶生产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烟农未参加烟叶种植农业保险或烟叶种植农业保险赔付不足时,由烟农申请,烟叶产区烟草商业企业给予一定的烟叶生产灾害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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