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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宗县烟草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2016年06月03日 来源:《曲靖日报》 作者: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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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曲靖日报》报道  云南师宗县烟草及有关部门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八项要求”推进2016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栽烟面积在2亩以下的合同不再签定。凡是上年度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一律不予以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出现空合同、假合同的烟农,查实后收回合同,以后不再签订种植收购合同。严禁出现以种植其他经济作物、农村医疗保险费缴纳、水费上交等与烤烟生产无关的指标项目搭车分解烤烟合同的现象。合同必须逐级分解,逐级负责,各级都必须有正式的合同分配方案,计划分解和面积落实要分解细化到户、到田块,严禁层层加码,严禁按人口平均分配合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烟农电话采集必须正确完整,烟农手机号禁止作假,烟农电话录入率95%以上。合同签订前期,各烟站要及时将严控规模、品种纯化、废旧残膜回收、合同生效期、交售方式、保险政策、合同违约调整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位烟农。合同签订时必须做到烟站职工与烟农面对面签订,20亩以上(含20亩)的合同由站长亲自面签,50亩以上(含50亩)的合同在分公司审核备案,面签人在合同上签名,所有合同盖分公司经理签章,做到“一户一签、一户一影像”,严禁代签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在3月31日前完成合同预签、6月1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6月15日前将合同发放到烟农手中。合同签订工作中,各烟站要注意收集痕迹资料,并及时上报分公司生产经营科、专卖办,痕迹资料将作为今后检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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