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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着力”加快职业烟农队伍培育

以福建沙县职业烟农队伍培育工作为例
2016年03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靖军领、黄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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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加之烟农自身因素,使得烟农不断流失。建设一支队伍稳定、劳动力充足、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生产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职业烟农队伍尤为重要。福建省沙县烟草自2009年立足于本县烟农队伍存在问题,多措并举,着力培育一支沙县特色的职业烟农队伍。

  一、培育背景

  沙县本地农民大量外出打工,本地烟农种烟较少,同时由于当时土地流转不畅,相关政策配套不完善,导致烟农常年流动性大、生产技术水平低、烟叶质量差、种烟经济效益低,导致烟农种烟积极性不高,导致没人种烟,烟叶种植规模常年稳定外2万担左右。2009年之后沙县重点围绕如何培育一批“以烟为生、精于种烟”,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烟农开展探索,开展职业烟农培育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培育职业烟农是实现烟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化不断完善,烟叶生产面临着农村多元化经济发展、农民就业渠道增多、种烟比较效益降低、部分烟农种烟意愿下降等诸多挑战。在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只有转变观念,着力培育一批职业烟农,才能实现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

  培育职业烟农是提升优质烟叶保障能力的需要。由于生产效率低、生产标准化水平低导致烟叶质量不稳定,难以满足卷烟工业对烟叶原料的需要。要改变这一现状,职业烟农由于常年把种烟作为自己的职业,种烟收入是其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他会更加关心土地可持续利用,更加钻研烟叶生产技术的应用和种烟经验的积累,有利于烟叶质量的提高。

  二、现状分析

  福建省沙县共9个种烟乡镇(街道),2011年之后种烟面积常年稳定在1.6-2万亩,收购烟叶4-5万担,烟农稳定在400户,户均规模40-50亩,户均种烟纯收入8-10万元。2015年种植烟叶1.57万亩,烟农376户。2009年之后沙县重点围绕以家庭农场为基本经营单位,种烟规模常年稳定在30亩以上,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的烟农。通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近几年沙县烟农队伍呈现出烟农外来、队伍稳定、规模种植、家庭经营等特色亮点。

  烟农外来。至2010年起非沙县籍烟农占比常年高达96%以上,其中以三明宁化、尤溪、建宁籍为主,还有少数云南、贵州等地区烟农。队伍稳定。近几年由于受经济萧条、严控规模等因素影响,沙县烟农队伍逐年趋于稳定,且流动性小。2006-2010年在沙县连续种植烟叶的共有182户,占2010年烟农户数的48.3%,而2011-2015年在沙县连续种植烟叶的共有328户,占2015年烟农户数的87.23%,烟农队伍稳定性大大提高。

  规模种植。在烟叶发展期,2009年之前,沙县常年种植规模为2万担左右,到2011之后常年种植规模稳定在4-5万担,2013年最高峰达到5.8万担。沙县户均规模自2010年连续5年位居全省首位,十一五期间户均规模为24亩,十二五期间户均规模提高到40亩,2013年达到历史高峰,户均52亩。在计划调控期,近几年沙县也将户均规模稳定在40亩,30-50亩占比82.4%;50亩以上大户55户,占比14.6%。由于户均规模较大、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近几年户均纯收入稳定在8-10万元,全县2015年户均种烟收入15.6万元,户均纯收入9.25万元,纯收入达10万元以上户数占42.8%,烟农整体经济效益较好。

  家庭经营。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沙县烟叶种植以家庭夫妻户为主要生产主体,劳力以夫妻二人为主,该类型烟农占总户数的89%,通过家庭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及其外部环境,实现生产环节的专业化、社会化。由于农业生产的监督成本较高,而农户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高度一致,不需要进行精确的劳动计量和监督,家庭经营可以达到生产成本最小化,家庭经营为培育职业烟农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措施

  加快土地流转。职业烟农的形成需要一定种植规模做基础,切实做好土地流转是培育职业烟农的首要问题。2014年已实现土地流转近13.68万亩,占沙县全部耕地的68.9%。沙县烟草借助政府力量,明确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抓住土地流转的有利契机。正确引导,推进土地快速流转。通过对比收益算账、村干部带头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让出闲置土地,促进土地流转升温加速。加强宣传,鼓励农民自愿流转。通过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有关政策,用典型事例教育农民,使其看到土地流转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转变观念。完善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借助县级或镇级土地流转中心,规范土地流转,实现宜烟土地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流转,为规模化生产打好基础。

  适度规模种植土地流转为规模化生产奠定基础,但规模生产不是一味追求大,唯有适度规模才能保障最佳效益。适度的种植规模,也是在当前国家计划调减形势下稳定职业烟农队伍的需要。根据多年烟叶生产成本及效益调查分析,沙县提倡将户均规模控制在40亩左右,户均售烟收入稳定在15万元,纯收入稳定在9万元。2014-2015年,沙县通过科学调控,优化烟田布局,将户均规模由原来的52亩降至39亩,户均纯收入由原来的7.68万元提高到9.25万元,增幅达20.44%。

  创新组织形式。沙县以土地流转为基础、以家庭农场为基本生产单位、合作社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适度规模种植、积极培育新型职业烟农,初步形成“烟叶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的组织模式。沙县职业烟农集中以夫妻二人为主要劳动力,从事烟叶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自发形成了烟叶家庭农场的经营形式。

  在财政资金扶持方面:县财政连续3年每年预算安排县农业局120万元的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资金,对每个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扶持3万元。对非示范家庭农场的扶持由各乡(镇、街道)安排专项资金。

  在金融信贷扶持方面:确定一家金融机构每年安排家庭农场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并给予利率优惠,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基准利率)。在县政府和烟草部门共同推动下,强化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先后注册成立了好烟稻、启辉家庭农场。烟叶家庭农场以“规模化种植、农场式经营、专业化服务、综合型效益”为经营模式,主体经营烟叶、水稻种植,2014年好烟稻家庭农场实现总收入92.03万元,其中烟叶收入47.33万元。好烟稻家庭农场获评县级示范农场,2015年被推荐参评市级示范场。此外,由大农业生产投资人自发组织注册成立高桥镇金桥烟农专业合作社与良发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保持“服务烟农”的宗旨下,更向市场化靠拢。两个合作社服务面积达到6700亩,充分利用大型综合高效机械为烟叶种植大户和烟叶家庭农场提供土地流转、育苗、机耕、植保、烤房维护、采编和水稻机插、机割、订单销售等专业化服务,提升烟叶专业化生产水平。

  做好政策配套。沙县结合职业烟农培育实际出台惠烟惠农扶持政策,大力支持烟叶生产。县政府每年从烟叶税中提取资金开展烟农贴息贷款、建立烟基管护基金、建立烟叶生产风险基金、补助烟农新农保、补贴烟农烟杆清理,剩余烟叶税全部返还乡村,各种烟乡镇、村也为烟农提供优惠房租并解决其子女户籍入学问题。建立烟叶种植风险保障机制。县政府投入220万元连续两年为全县烟叶“购买保险”,并成立烟叶风险保障基金形成烟叶种植“双保险”;烟草公司与移动、气象局合作搭建了短信服务平台,为烟农适时提供气象信息、灾害预警,防雹消雹、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善举”合力“惠及”烟农。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县政府累计投入烟农贴息贷款312.15万元、新农保补贴36.4万元、烟农售烟补贴865.76万元、合作社扶持5万元;2015年补贴专业采编队考核奖金10万元。

  完善烟叶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烟水路建设方面:自2005年开始烟田基础设施建设以来,沙县烟草共投入资金9294万元,县政府累计投入烟基管护基金280万元全面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水源工程方面:2013年夏茂镇松乾水源工程在国家局立项,烟草行业投资6686.89万元,县政府配套2230万元,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沙县夏茂生产生活用水。密集烤房建设方面:县政府为全面提升烟叶烘烤设施,密集烤房新建除烟草行业补贴外,剩余建设资金全部由县、乡、村配套,累计投入补贴资金426.48万元,此外为确保密集烤房持久发挥长效,十二五期间县政府累计投入68.37万元用于烤房维护及技改。

  开展星级评价。明确评定标准,并每年结合烟叶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评价标准重点考核烟农生产环节技术落实和种烟经济收益两项,评定侧重于烟农烟叶生产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根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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