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为了解云南省烟叶产区各单位育苗和机耕管理情况,加强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3月2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昆明召开2015年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汇报会。省局(公司)副总经理邓小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全省烟叶产区各单位对育苗补贴、机耕补贴采取的具体做法、业务管理流程和补贴资金管理的情况汇报。结合汇报情况,省局(公司)审计处、财务管理处对加强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听取汇报后,邓小刚指出,各单位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关于烟叶产前投入补贴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云烟财[2015]7号)文件上下了功夫,基本达到文件要求,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为抓好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邓小刚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逐级落实各级单位管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围绕构建补贴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抓好业务工作和主体责任。此次汇报中存在的问题,会后应限期整改,并由省局(公司)审计处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审计。二要切实加强管理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在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中,财务、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严守财经纪律。针对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今后要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移交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群策群力抓好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工作。三要认真抓好育苗补贴和机耕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在重申该两项补贴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已下发的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实践向省局(公司)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全省烟叶产前投入补贴管理政策。
邓小刚最后要求,全体财务、审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真正落到实处。
省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审计处、烟叶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等12个烟叶种植州(市)公司及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经理、财务管理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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