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巴中市“8·14”销售伪劣产品案宣判,涉案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132万余元,其中唐某、李某等4名主犯分别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以巴中本土物流寄递渠道查获的假烟为线索,警烟协同作战、深挖彻查,依托大数据情报平台,经过数月艰苦侦查,这个由越南假烟为源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分批打包,利用快递运输销往四川、浙江、湖南等20余省市的假烟销售网络被彻底摧毁。
数据导侦 摸排线索
2023年6月,巴中市巴州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巴中城区销售假烟,这一线索引起了专卖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同一时期,专卖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有快递企业的部分包裹被伪装成“食品”“小五金”等,实则暗藏假烟。
由于案情较为重大,巴州区烟草专卖局随即启动公安、烟草联合办案机制,于2023年8月14日将案件线索移交至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并成立“8·1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专案组。
经过信息碰撞、数据梳理、仔细摸排,专案组发现巴中本地人李某没有正当职业,频繁接收来自广西的快递包裹,然后通过微信群、抖音等社交平台在巴中城区分批兜售假烟,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假烟存储窝点。巴中市局供图
随着一个个可疑包裹被筛查出来,一张隐藏更深的假烟寄售网络逐渐浮出水面。经过数据研判,李某的上线唐某进入专案组视线。鉴于案情复杂,专案组立即前往广东汕头对唐某开展侦查,发现唐某的上线在广西防城港活动,随后专案组赶赴南宁、防城港对上线团队鸡某、黄某、苏某、王某开展实地摸排。
专案组强化情报导侦意识,通过对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多维数据整合研判,逐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资金来源以及销售渠道等关键信息。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唐某作为中间代理人,通过网络联系并发展全国各地的假烟销售下家,并把全国所有订单发给广西东兴上家鸡某,鸡某等人从越南组织假烟运输至国内,再通过黄某等人中转至位于防城港的打包仓库,利用快递运输至四川、浙江、湖南等20余省市的下家,是一个集购进、存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假烟销售团伙。
百日埋伏 千里追击
“2023年10月,我们赶赴广东、广西等地开展线下摸排,发现他们不仅是一个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团伙,而且反侦查意识非常强,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一位参与办案的专卖稽查员介绍。
经过实地摸排发现,鸡某直接与越南联系组织货源,然后安排专人将假烟运至黄某在防城港租用的仓库内,由黄某、苏某、李某等人对假烟进行打包、打码,后将包好的假烟通过车辆运送至黄某联系的快递员李某,在村里租用的仓库内,由林某、王某等人打码揽件,通过快递发往全国多个购买假烟的下家。
2024年4月19日,专案组下达指令,开展收网抓捕行动。公安、烟草出动60余人次,在广西防城港、南宁和广东汕头同时收网,迅速控制广西、广东两地8名嫌疑人,现场查扣涉案假烟55.5万支、实物金额107.4万元,捣毁存储窝点5个,运输窝点2个。
“这次收网,我们对防城港、汕头两地的8个点位进行精准布控,在他们打包打码时迅速控制了涉案人员,第一阶段收网没有一个漏网,实现了主要涉案人员的一网打尽。”收网行动组长、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介绍。
2024年4月29日至5月7日,专案组开展第二阶段的收网,在巴中、廊坊成功抓获5名假烟分销商。
根据线索摸排和涉案人员供述,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4月19日,该团伙通过快递共计发件4.8万余单涉案假烟,查证属实违法销售各类假烟共计82127.7条,涉及22个卷烟品规,涉案金额3331.63万元。案件的成功侦办,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案件的侦办,主要是得益于警烟通力配合、高效协作,依托警烟共建的大数据情报平台,成功挖出了销售假烟团伙。接下来,巴中烟草、公安等职能部门将不断深化办案协作机制,持续深挖网络打假线索和渠道,提高网络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全力守护烟草市场秩序,为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驾护航。”巴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刘海兵介绍。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