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西湖区烟草专卖局联合西湖属地公安人员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现场查获当事人易某凯、张某兵、万某高非法经营电子烟130个电子烟品种,案值近30万元,该案是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西湖区烟草专卖局破获的首例大型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案件。
2023年3月12日,西湖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在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某公寓内有一批快递包裹疑似非法电子烟制品,货主发件频率较高且数量较大。接到任务后,西湖区烟草专卖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全力投入侦破此案,经过缜密侦察,执法人员发现,线索指向的快递收件人为辖区内一无证经营的烟贩易某凯,其在西湖区无证经营电子烟并通过“微信接单+快递发货”模式,向全国多地销售非法电子烟。
“易某凯进货一支电子烟成本只要十几元,到消费者手中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一两百元,非法销售大批量的电子烟所获取的高额利润,让一些人铤而走险。”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邓居华说道。
近年来,电子烟凭借着“口味众多”“健康无害”“时尚个性”等概念风靡市场,成为不少年轻人眼中的“潮玩”,事实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销售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然而,在利润的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随后,在电子烟市场上,披着“奶茶杯”“可乐罐”等马甲的调味电子烟开始“变装”出现。此类电子烟多为“三无”产品,包装极具隐蔽性、欺骗性、诱导性,人吸食一段时间后,易出现头昏、胸闷、恶心等情况,对身心健康有极大危害。
经审讯,易某凯、张某兵以前经营过一家专门销售电子烟的实体店,自2022年10月1日国家全面禁止无证销售电子烟之后,两人就转到暗处合租了一间公寓通过网络进行售卖,主要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线上销售,进货渠道仍是通过微信联系“上线”订货及付款。据调查,易某凯的“上线”是潜伏在广东省深圳市的一名微信昵称为“乐哥”的刘某康,此人不具备从事电子烟产品经营业务资格,直接对接厂家,通过邮寄方式销售给易某凯、张某兵等人。易某凯、张某兵、万某高三人明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水果味电子烟的规定,依旧铤而走险,非法销售该类电子烟,并分销至全国各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的破获有效维护了辖区电子烟市场秩序,下一步,西湖区烟草专卖局将围绕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实,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同时,会同公安人员开展对易某凯所述其“上线”涉案人员的抓捕与证据核实工作,查明事实,固定证据,扩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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