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宗县烟草专卖局日前印发《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烟叶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废弃烟草专卖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堵塞漏洞、化解风险,进一步加强废弃烟草专卖品依法规范处置。
师宗县烟草专卖局明确界定废弃烟草专卖品。废弃烟草专卖品是指烟叶站(点)收购期间烟叶站(点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内产生的各种废弃的烟叶、碎片、烟末、烟灰(尘)等物品。根据《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监管工作》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曲靖市烟草专卖局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关于印发烟叶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履行废弃烟草专卖品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烟叶收购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局、省局和市局有关废弃烟草专卖品管理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了《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站(点)废弃烟草专卖品销毁处置管理办法》。
师宗县烟草专卖局要求,处置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属地管理和定点处理等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和机构建设,健全台账报表,做好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方式,优先内部销毁,严格外部销毁;进一步加强过程管控,制定销毁方案,加强过程监督,实施批次处理,加强仓储管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限期实施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废弃烟草专卖品处置不出问题、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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