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家住余杭瓶窑的龚师傅觉得侄子最近很不对劲,裤兜里总是鼓鼓的,并且在家时总是喜欢一个人躲着。龚师傅好奇,就把侄子裤兜里的东西摸出来看了看,原来是一包抽了一半的利群烟,拿出一支来看,这包香烟果然不同寻常。
龚师傅的侄子小勇今年15岁,父母都在杭州打工,他只能和爷爷奶奶留在老家生活。前段时间刚好放假,小勇就来到杭州看父母,顺便住在龚师傅家里。由于父母都比较忙,平时都是龚师傅照看小勇的生活。
对于小勇抽烟的事情,龚师傅显然是不知道的,一再追问下,小勇说出了实情。
原来,小勇去年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开始抽烟,一开始只是学着抽,后来几乎两三天就要抽一包。烟瘾越来越大,所需要的钱也越来越多,买烟的钱要么和爷爷奶奶拿,要么就是和同学朋友借。毕竟父母不在身边,即使爷爷奶奶想管也难以管教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孩子。
虽然当着龚师傅的面,小勇答应再也不抽了,但是龚师傅总觉得这件事不可思议:一是小勇还是未成年人,怎么能够堂而皇之的买到烟呢?二是经龚师傅仔细查看后,发现这包烟的烟丝与同款烟相比颜色发黑,并且难以烧着,抽起来也很呛口,因此龚师傅怀疑是假烟。
龚师傅把侄子的情况向当地媒体进行了反映,随后,媒体记者和龚师傅一起来到了卖给小勇烟的烟酒专卖店。烟酒店宋店长在得知了记者的来意后对着镜头大吐苦水。
首先,宋店长说他并不知道小勇是未成年人,因为小勇来买烟时身穿工作服,宋店长觉得只有成年人才能应聘工作,因此他下意识地认为小勇已经成年。
其次,虽然店里绝大部分的烟都是正规渠道进货,宋店长也坦言其余也有一些烟是朋友拿来寄卖的。对于这部分烟会不会是假烟,宋店长表示自己也有失手的时候。
对于宋店长的说法,龚师傅持怀疑态度。首先,小勇是7月28日去朋友的超市帮忙时才领到的工作服,而小勇告诉龚师傅,他在28号前就在店里买过烟。其次,小勇买到的这包利群烟店里(老版)的价格标着是18块,小勇是以15块的价格买到的烟,如果不是因为是假烟,店家会便宜卖出吗?
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已经是违法行为,如果卖的还是假烟简直罪加一等。为此,记者向余杭烟草专卖局反映小勇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来到了这家烟酒店里对小勇购买的烟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和龚师傅料想中的一样,确认为假烟。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对于知不知道小勇未成年,售卖的到底是不是假烟,笔者认为,宋店长应该是知道的。
其一:不确定小勇是否是成年人,可以让他出示身份证来证明。小勇每次去买烟都很顺利,到底是宋店长不知情,还是想蒙混过关促成交易。其二:宋店长也承认自己拿烟有失手的时候,既然失过手为什么还要承担卖假烟的风险呢?要么就是卖假烟利润高,要么就是报以侥幸心理认为不可能每次都拿到假货。
最后,监管部门对宋店长售卖假烟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并且宋店长补偿了龚师傅150元,当然,宋店长的这家店,也被监管部门重点盯上了。
向未成年人销售假烟除了店家昧着良心赚钱,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小勇是典型的留守儿童,可能一年也见不了父母几次面,虽然有爷爷奶奶照顾孩子生活,但是青春期孩子所遇到的烦恼与困惑除了和同龄人诉说,也难以找到其他宣泄的出口。
未成年人由于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三观”,很容易受周围不良信息的影响,行差踏错也是难免的,因此,作为孩子监护人的父母更应该担起监管责任,不管再忙,也要多把心放在孩子身上。毕竟有些事及时发现后还能补救,而有些事错过了可能就会造成终身的遗憾。
如果不幸买到假烟,大家除了保留好购物小票,在烟上做好标记外,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避免其他人再遇到同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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