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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思考

2021年02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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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地,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越来越规范,可以说行政执法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与要求更加严格的规范执法大环境来说,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笔者现结合工作实践,谈谈自己对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几点思考。

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卷烟零售户法律意识不强。目前各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虽然注重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卷烟零售户)的宣传力度却不够,还有相当的零售户、消费者缺乏对有关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了解,对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管理卷烟市场不够理解,在执法过程中有的零售户采取不配合的态度,甚至引起暴力抗法事件,使烟草专卖执法得不到完全支持,这就严重影响了烟草专卖执法的效率,甚至产生负面舆论。

2.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有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在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自身言行举止,存在不文明、不规范、不合理等现象;有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3.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近年来,随着专卖管理网络的建立和运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扩大,各地虽然也狠抓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还不高,与规范化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4.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不够。虽然执法监督规章制度不少,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烟草专卖规范化行政执法的认识。

要加大力度进行广泛而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强政府及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对烟草专卖规范化行政执法的认识,创造一个良好的、人人参与、个个支持的社会大气候。例如,通过制作宣传牌、散发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以及在报刊、电台举办讲座和知识问答等多种媒体宣传的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卷烟零售户充分了解《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清楚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程序、方式方法以及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增加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杜会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从而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

(二)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

有监督,依法行政、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才有可能成为现实。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依法行政,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有力保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在落实,严在奖惩。 

一是强化职能,三权分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可以分为专卖、稽查、法规三项职权,为了提高各级烟草专卖局规范化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应当建立起"三权分立"的专卖执法运行模式。稽查部门只查不处,负责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报专卖案件审理部门审核;专卖案件审理部门只处不查,对稽查部门报送的核审材料实行逐案登记,书面审核,负责案件的定性、处罚、监督执行和立案归档;法规部门负责行政复议、应诉、主持听证。稽查、专卖、法规三部门行使职权相对独立,各司其职,有力地保证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促进了案件处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二是落实“四制”,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即公示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评制,有效地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把目标管理与落实执法“四制”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大要案上报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大要案,上级部门应对报送的大要案进行汇总分析,适时进行案件抽查。

四是建立执法检查制度。由法规部门独立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类检查和抽样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来查找问题和不足,找寻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来不断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

五是实施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效制止乱罚款和私设“小金库”,防微杜渐,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廉政建设。

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制约。制定一整套严格规范、切实可行的制度,如制定学习制度、内勤制度、培训制度、未位淘汰制度、考核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规范有效地实施行政执法。

(三)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程序

程序合法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程序办案,这就要求执法人员不但要注重实体法,还要注重执法程序。在行使烟草专卖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有的专卖执法人员就只注重《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实体法津的适用和运用,而往往忽视了程序性规定和完善必要的法律手续,执法不规范或违法执法,这可能会成为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维护和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一是依法检查、文明执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依法进行检查,并且使用规范统一的专卖执法文明用语,树立起烟草专卖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是规范执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弄清楚事实真相和追究违法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前提。稽查办案人员对有管辖权的烟草违法行为,认为符合立案规定,经初步审查,掌握了一定的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或是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都应当及时填写《立案报告》,并附有关证据材料,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调查。对于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查处,查处后要及时补办立案手续。

三是规范调查取证工作。证据是反映案件存在的客观事实,是客观公正处理案件的基础。立案之后,稽查部门应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指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依法及时,客观全面、合法收集、调查有关证据,包括制作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自行或委托有关部门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稽查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必须做到:证人的证言材料应交证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询问笔录应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章:提取物证应开具物品清单,并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和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先行登记保存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四是规范案件审核工作:专卖部门在接到稽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处理呈报审批表》后,由专卖部门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审核,应及时审核完毕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案件,同意稽查部门意见,否则要责成稽查部门修改和纠正。对于重大案件的定性和处理,需提交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召开案件讨论会研究决定。

五是规范案件审批工作。在专卖部门对案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于处罚金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案件,应及时召开案件研讨会,集体讨论案件情况及处罚意见,并将会议讨论情况如实记录,经全体讨论人员签名后列入案卷。

六是规范告知工作。处罚前的告知程序在整个行政处罚过程当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但也是一个往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如果不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将造成法律风险。告知应当说明将要处罚的理由,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专卖部门以本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或申辩权以及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

七是规范处罚决定书制作和送达工作。处罚决定书是整个处罚结果的载体,因此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是整个执法程序的法定表达形式。在履行告知程序之后,由专卖部门以本级烟草专卖局的名义严格按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作处罚决定书,交由稽查部门按有关规定送达。

八是规范案卷归档工作。案件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颁布的最新的案件标准执行。结案后,专卖部门应将本案的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建立卷宗,归入档案。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四)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是《烟草专卖法》的执法主体,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处在执法活动的第一线,承担着大量的具体执法任务,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力。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具备较高的自身素质,要具备可靠的政治素质、必要的职业素质、较强的能力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高的行政执法水平,以树立良好的烟草专卖队伍形象,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提高烟草专卖执法的社会地位。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严把录用关。执法工作是集体力、脑力和心力于一体且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健康、强壮的身体状况,冷静、刚毅的心理素质和忠诚、认真的思想品质是做好执法办案工作的前提,也是实现规范和提高执法水平的必要条件。所以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要消除那种"谁都能搞专卖、谁都能执法"的错误思想,把好进入关,对即将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要进行政审,严格考察其政治、文化、法律知识,身体、心理等方面的素质,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去。

二是进一步整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为此,要加强多层次的培训。(1)开展政治培训,结合"三讲"教育,坚持开展思想政治的学习,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对勤政廉洁的重要认识,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烟谋私、内外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强化专卖执法人员奉公、守法、执法、克尽职守的意识,使专卖执法人员具备并保持良好的执法思想基础;(2)开展知识培训,对广大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知识的再培训,引导专卖执法人员不断丰富和完善适合于专卖执法的知识结构,使专卖执法人员具有丰富的社会知识、扎实的文化知识和全面的烟草专卖法律知识;(3)开展技能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的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如真假烟的识别、案件文书的制作等等)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训练,提高执法人员逻辑推理的能力、说服教育的能力、自我防范的能力、现场处理的能力、应变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

三是加强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典型,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培养专卖执法人员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增强严格履行专卖职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讲究行政执法艺术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零售户不配合检查、不服从烟草专卖局的管理、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为此,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改进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改善行政执法的态度,讲究行政执法艺术,根据不同对象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执法方式,避免过激行为,发生冲突时,要以自身的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化解矛盾纠纷,确保良好的执法效果。

一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纠正执法中的不良习惯,对违法行为应辅以教育引导,使卷烟零售户自觉守法经营。特别一些老年人和下岗职工零售户,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对他们及一些初次违法违规、不懂专卖规定,情节轻微,认错悔改表现较好的个人,完全可以通过教育的手段,甚至可以免予或从轻处罚,但必须指明错误,讲清利害关系,完全可以达到消除或减少违法的可能性,相反则有可能由于重处罚,轻教育,在当事人心理上产生为挽回经济损失而再次或多次违法的可能和现实。

二是有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缺少与卷烟零售户交流的工作经验,面对形形色色的零售户和复杂多变的卷烟市场环境,心中茫然,难以应对。在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本局的一些规定上,只是简单地上传下达,缺乏能动性和艺术性,和零售户容易出现对立情绪。所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可利用经常在市场检查的机会,与零售户多沟通,向他们宣传有关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讲真假烟辨别知识,宣传假冒卷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卷烟零售户自觉守法经营,力争做到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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