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新丰县零售户许先生:我的店铺准备装修,这导致无法正常营业,想要在隔壁市场摆摊过渡一下,请问我可以把店铺里的卷烟一起拿去售卖吗?
韶关市新丰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因此,在核定经营地址之外的流动摊位上销售卷烟是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此外,若您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笃行致远 2024中国烟草行业发展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