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目前市场检查中,发现有售卖当地零售户的卷烟,也按未在当地当地批发企业的行为,定性并接受行政处罚。这一法规的遵守没有毛病,在事实清楚程序得当的情况下,合法合理。
卷烟这种特殊的商品尽管存在不少争议,但它是人们生活中一种重要的消费品。对于烟民来说,卷烟满足烟民群体生理需求是生活的必需品。大千世界,熙熙攘攘,卷烟在人们日益密切交往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卷烟也是红白事宜中的必需品,卷烟既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交际价值。
如果在红白事宜中,某品牌规格卷烟的需求可能大于50条,出售卷烟的零售户没有50条以上的某品牌规格卷烟,得从其他商店借调。该行为涉嫌无证批发卷烟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该行为未涉及假冒卷烟,帮助了红白事宜的操办,在社会上未产生危害。主客观方面本质上未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不是违法行为。根据非实证主义原则,当地真品卷烟的自由流动无危害性,具有的可行性。以下两方面的原因,能够论证实现当地真品卷烟可以自由流动的可能。
1.加大对证件的管理
行政许可是对申请人行使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种核实和认可。行政许可要权责统一,实体程序合法,完整施行许可审批行为和证件后续管理行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卷烟的源头,做好证件的合理发放,符合许可、控烟等方面的法律要求。虚假卷烟零售户利用卷烟零售户订货权限套购卷烟,多数用于外流。专卖、经营部门联动,管好卷烟零售户。调查本地异常流动卷烟所属零售店是否为虚假客户。清除虚假户,卷烟符合当地市场需要,证件管控合理能够实现当地真品卷烟的自由流动。当地卷烟供需平衡,就会减少卷烟外流、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等卷烟违法流动行为的发生。
2.弱化假私烟的作用
吸烟有害健康,假私卷烟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突出。假烟的焦油含量远远超过国家限定标准。卷烟是高税产品,假私卷烟的流通严重损害地方税利。众所周知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可以获得巨大暴利,因此全世界范围内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卷烟的造假和走私成为一种普遍犯罪现象。卷烟流通不足,真品卷烟的稀缺、不均衡、空档期,是假私卷烟的存活空间和壮大发展的有利条件。如果让当地真品卷烟自由流动,满足当地卷烟的需要,假私卷烟就会降低存在的价值。真品卷烟供应充足,弱化假私卷烟的作用,营造安全有序的卷烟消费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