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埔县零售户黄先生问:近期,我因多次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被属地烟草专卖局处罚,随后属地烟草专卖局对我作出了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停业整顿期限为两个月的决定。请问我在这两个月的停业整顿期间能不能卖烟?
大埔县局工作人员卢俊机答:您好!您不能在停业整顿期间卖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在此提醒您,守法经营是底线。如您多次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被处罚后,被属地烟草专卖局作出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的决定,停业整顿期间切记一定不能卖烟。倘若您在停业整顿期间卖烟,可能会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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