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支持孙中山的革命事业
当简照南在神户和香港从事商业活动时,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在蓬勃发展。简照南亲身经历过清王朝最后的腐朽统治,他作为“大清”臣民,在海外社会抬不起头,不能像其他国家的国民那样领取公海航行执照,对这些有切身体会。他十分了解孙中山所从事的事业和所领导的那场革命,无疑是符合包括自己在内的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孙中山早年主张并号召侨胞回国振兴实业,这也正是简照南的志向所在。因此,简照南对孙中山的革命事业一直给予热切关心和由衷支持。
1909年至1910年期间,孙中山为发动起义往来于新加坡和南洋各埠,向华侨募款,筹备经费,并派陈炯明到香港活动。当时简照南刚刚改组企业,业务尚未完全开展,资金并不宽裕,但他毫不犹豫地拿出钱(数目不详,资料称“巨款”),让其族伯简昌达前往陈炯明在香港的住处,亲手交与陈。
1916年黎元洪继任大总统,定于8月1日召开国会,商讨南北合作。在南方进步党和国民党议员准备前往北京参加国会复会会议时,简照南正在上海筹备建厂事宜,闻讯十分高兴,于7月20日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名义与上海金星保险公司联合举行欢送两院议员大会,邀请孙中山出席并发表演说。孙中山在会上演说的内容是关于中国宪法采用五权分立的原则。
1921年4月7日,国会非常会议参众两院联合会在广州举行,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就职,设总统府于广州观音山南麓。简照南在上海得知此情,十分兴奋。当时总统府拟成立卫队,一时凑不齐合适人员,简照南即通过吴公干(南洋上海厂副工务长,国民党员)发动南洋人,从中挑选10人,其中一人是简照南夫人潘杏浓的族人。这10人立即动身,南下广州参加总统卫队,投身革命。
与英美公司同北洋政府打得火热不同,南洋公司一直与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因而英美指责南洋业务的发展依靠了在广州地方的关系网和强硬的政治背景。当陈炯明背叛孙中山之事发生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支持英国汇丰银行买办兼广东省商会会长陈廉伯(南洋的大股东之一,1924年加入英国籍),从香港购置大量武器,发动推翻革命政府的叛乱,这就是后来称之的广州商团叛乱。在此期间,南洋公司不仅以完税的形式向革命政府提供支持,还直接将钱交给革命党人手中。简照南之胞弟简英甫还曾任中华革命党新加坡支部名誉支部长,并在护法军政府筹饷委员会中任职。
在1922年向广东国民政府提供4万元的基础上,南洋与翌年“借予”广东省2万元,由时任大元帅大本营财政部长的廖仲恺签收。
1923年5月廖仲恺代表广东省长公署签署的南洋公司赠款收据
省港罢工期间,广州一度聚集广州、香港的工人达十数万人,赌馆、烟馆、会馆等场所皆成为工人的宿舍和食堂。当时,广东省府商务厅责成各华商烟公司“酌拨盈利”,捐助罢工委员会,南洋以送棉衣2500件的方式支援工人,这在一定意义上支援了国民革命军北伐。
简照南与孙中山个人之间还有过往来。孙中山曾手书“博爱”二字的条幅送给简照南。据亲自收藏并保管过此条幅的简照南族兄弟简满(原南洋上海烟厂事务员,后来担任过广州卷烟二厂副厂长,20世纪80年代后期仍在世)回忆,条幅右上首书“照南先生”,下题“孙文”。简照南将条幅珍藏于上海住宅的书房里,在他逝世后为简满收藏,但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不知去向14。“博爱”二字是孙中山人格的写照,他手书同样的条幅似送过许多人,有不少都流传下来。
七、注重技术与产品质量
同许多民族企业一样,南洋公司从一开始就存在技术基础薄弱的问题,这使得企业家们对技术创新有更急切的感受。如前所述,南洋初创时技术来自日本,在设备方面与英美公司相比并无明显差距;对卷烟企业而言,配方堪称为核心技术之一,这一秘密由聘请的日本人德田氏掌握。简照南认为,必须将这种技术掌握在可靠人员手中。在德田氏离开南洋之前,公司居然有所察觉,做了一点手脚。这位日本技师有一个小本子,里面详记配制卷烟及调料等方法,秘不示人,总是锁在他私用的“夹万”内,只有无人在场时偶尔拿出来揣摩。日子久了,这一动作难免为公司人所探悉。简氏兄弟考虑到长此受制于人,不是良策,便着人有意识地带这位技师去妓院玩乐,收买其戏狎的妓女,暗中取“夹万”锁匙模型照制,打开“夹万”,将小本子全部拍照后放回原处,从而取得技术秘密15。
在那激烈竞争的年月,产品质量对市场的左右是不言而喻的。简照南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他于1916年在上海调查时发现,英美公司的产品质量超过了南洋公司,因而要以英美公司为师,使产品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求。那时,人们关于香烟质量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一些感官指标,如卷制的松紧、烟支的粗细、吸味的浓淡等等。这年8月16日,他将沪市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反映函告在港的简玉阶,要他在制造上“万分注意”:
今观社会上颇多热心爱国之人,但从前来之“飞船”烟(即“飞艇”牌)多未得法。松者固不得人欢,且味甚淡。北方一带,以“派律”之烟为最合口味。此后我烟可做如“派律”之味,满饱不松,便可与“派律”角胜。制造一层,祈万分注意。货色不良,虽用人事去打,亦不能为力。沪处贩卖暂臻熟手,货色靓必达目的16。同年10月,简照南到汉口组建当地分销机构,在调查市场时再次提出南洋在当地销售的“飞艇”牌的质量问题,说制造“过肥”,使成本上升,造成无谓的消耗,称:
据来信云,“飞船”成本一百三十九元,较前差二十余元,未免离谱。此烟肥过“派律”,不堪为功,可照“派律”一样之大便可为。“刀”牌(英美公司之“老刀”牌)无松,故各皆喜之。查其重量,不过每支三分左右。我公司于制造法门,无一不疏漏,暗耗无知。此用原材料及制造最要研究,每箱烟相差十元、二十元,容易事耳。以我烟较“刀”牌为大支,装璜(潢)亦不输他,而沽价平一先(分),本可大行特行。不过因烟味差的不及之浓甜,是以各人犹须要吸“刀”牌,乃能顶瘾……17当时,南洋也在汉口“花界”(妓院等场所)以“自由钟”与英美的“三炮台”竞争。简照南在这封信中还指出,吸烟者即使爱用国货,如果嫌烟不好吸,还是不购买。
八、分销商与分销机构之争夺
1915年以前,南洋的市场除香港本土外主要是在东南亚,没有自身的销售机构,主要是通过代销的方式向外批销,如香港是由简孔昭开设的“明泰”号办理,新加坡是通过简照南开设的“怡生昌”号办理。不过,这些商号为简氏兄弟所设,营销也颇有成效,与南洋的直属分销机构没有实质上的区别。随着业务的扩展,特别将市场重心由东南亚向内地转移,南洋原有分销机构显然需要重新布局。在上海建立制造厂之前,在南洋一带和华南、长江中下游及华北等地建立的销售机构如下表。
1916年前南洋公司的销售系统
表3-2
机构名称 | 地址 | 设立年份 | 营业范围 | 备注 |
香港总 发行所 | 香港 干诺道 | 1915年前由“明泰”号总代理 | “明泰”为简孔昭开设的钱庄 | |
新加坡发行所(叻局) | 新加坡(石叻) 罗文申街 | 1916年前由“怡生昌”号经销 | 马来亚、 印尼等地 | 同时设吉隆坡、槟榔屿、爪哇等分局 |
暹罗 分局 | 暹罗 牛车水 | 1915年前由“怡生”公司经销 | 曾兼辖马来亚、印尼各埠 | “怡生”公司为简照南的商号 |
广州分局 | 广州长堤 | 1915年4月 | 广东 | |
天津分局 | 1915年10月 | 华北 | ||
汉口分局 |
1916年10月 | 湖南、湖北、四川、河南、陕西、江西等省 |
兼办烟叶 | |
上海分局 | 南京路390号 | 1916年3月 | 上海、浙江一带 | 兼办烟叶 |
资料来源:《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1958年版页27。
为了与英美公司竞争,简照南十分重视销售网络建设,提出各地分销机构要像“满天星火”那样。1916年10月,他在汉口时曾致函简玉阶称:“是以分局须多设,如满天星火,到处皆有,何能容易扑灭乎?”
南洋公司绘制的湖北宜昌一带销售网络图
南洋上海制造厂的设立,象征着公司的业务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1917年2月24日,简照南致函简玉阶称,“空山”见沪厂的出品如此畅销,极为震惊;虽然“空山”极力阻止南洋的生意,但并无效果。不久。南洋在宁波、苏州、南京、杭州、镇江等地,从英美公司手中抢到一些市场份额,业务不断扩大。
对南洋的管理者来说,在上海这样竞争环境恶劣的地方的奋力拼搏,有利于增长驾驭市场的能力,锻炼商战的本领。然而,在上海生产能力有了大幅度增长并且技术条件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与英美竞争的核心在于管理,其中市场运作就显得更为重要。简照南深知,仅仅依靠上海周边市场是很不够的,销售机构必须形成强大而健全的网络体系,销售点要像“天空密布繁星一样”,竞争能力才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才会加强,这就意味着一方面要开辟新的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要从英美公司的销售体系中去争,去抢。为此,南洋公司在原有设立的总发行所或分局的基础上,于1917年至1919年先后在镇江、青岛、营口、南京、上海虹口、山东坊子、北京、蚌埠、济南、汕头、厦门、嘉兴等地设立分局(其中嘉兴为事务所),并在马尼拉增设泗水分局,管理菲律宾地区的销售业务。
英美公司将南洋视为竞争对手,将自己的大小批发商看作为公司之“规定分子”,但在营业上只认商业法则,一切为其市场策略服务,似无中国传统概念中的信义可言。从下面两件事可以看出该公司在与南洋竞争上对待经销商手段之一二。
其一,经销权排他性的无情。1923年12月31日,芜湖英美公司W.T.史密斯的办公室来了14位经销商,他们已经销该公司的香烟有年了。这次他们来是要与这位芜湖段(英美公司的管理层次是部-区-段)的负责人讨论要不要兼营南洋公司的香烟问题。不言而喻,争论“相当激烈”,其中有7人拒绝放弃南洋的产品。结果,这7家商号被取消了英美产品的经销权。事后,史密斯向他的上级报告称,“此行动是绝对需要的”,因为这7名被取消经销权的经销商推销了“敌牌香烟”18。
其二,呆账造成经销商破产。自1916年起,南洋公司的产品进入湖南,与英美公司开展竞争。为应对南洋,英美以“放账”的方式(即赊销)向经销商供应货源,以利推销。谁知账放到零售户后有一些收不回来,给那些本来就是小本经营的基层批发商造成风险。至1924年5月,有长沙英美公司小经理李长顺、亿昌隆、华美、鑫记等号各欠账光洋数千元。旋由驻湘英领事致函长沙交涉司,令长沙县知事公署追款无果。于是,此事诉诸法律,李长顺等成了被告。长沙县知事公署依据华洋诉讼办法公开审理,驻湘英领事官瞿兰思“照例莅庭观审”。据李长顺等在庭诉称,欠款属实,“我们生意不好,总公司时常要我们放账(向零售商赊销),说总不使我们吃亏……我们外间所放零星账项均收不回来。连年兵灾,以及票币损失,要求总公司大班分担损失,他不肯,我们实在吃亏不起。”据被告的律师陈述,“债权债务,关系中国习惯,经理有损失,应由总公司负责,因货物主权完全操于总公司,经理人系雇庸(佣)性质。外间货款收不回来,实因总公司要他们放款未能收回,并有总公司函证为凭,故此大胆放款。其原因系与南洋兄弟公司竞争权利,故总公司愿有此牺牲。”被告还出示英美公司总办施列格催促各经理放账原函两件,一件大意曰放账可帮助诸君增加生意,另一件曰以此结交零售商,“自能引为朋侪”,以便与南洋公司竞争。这两件函皆为英美强迫商人放账之证据。1924年5月22日,长沙县知事公署华洋诉讼庭作了如下判决:
查该被告等虽与英美烟公司承销货物有年,而言公司利用该被告等扩充营业,获利当然充分。商人通例,注重信义。虽各种损失不能全部归咎于总公司,而被告等屡月经年为原告竭力经营,竞争生理甚或酬应诸费无从报销,因兹损失亦属情理之中。且原告人当庭有被告人等总要还点现钱、请求酌量判决之表示,自应根据以为判断原告人减让之基础。
依上论结,认定原告人请求给付货款为有理由,应按照各欠货款七折扣算偿还,以昭平允
然而,法庭虽判定免去三成,被告还是归还不起,案件并未了结。李长顺等不服,上诉到湖南交涉司,英美公司也声明附带上诉。该交涉司接到上诉后,认为“无庸开庭辩论”,而用了书面审理方式,于1924年10月14日下达华洋诉讼民事判决书,推翻了一审判定按“七折扣算偿还”的理由,认为:原审中原告所称“他们总要带点现款到公司才可磋商办法”等语,只不过是“表示可以和解之意思,并非承认免除其债务。乃原审竟以此为该公司减让之依据,判令上诉人等以七折偿还,殊属误会。英美烟公司对于此点不服,声明附带上诉,自应认为有理。”结果判定李长顺等全数偿还19。自从南洋的业务重心开始由华南向上海方面转移,其营销机构不断扩展,组织也日臻完善。在此期间,简照南以其兄长的身份带领他的兄弟们精心打造南洋的管理团队,他自己坐镇上海,统揽全局,掌握公司大权;同时,在兄弟间实行分权:简玉阶常驻香港,负责华南业务,简英甫则常驻新加坡,管理东南亚业务。1919年公司向社会招股并按照有限责任制改组后,这种兄弟间统权与分权的关系虽略有改变,但简氏家族控制南洋公司的基本格局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没有动摇。尤其是简照南在世期间,家族内部大家奉行一种利他主义,维持企业的整合性和稳定性,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处理日常事务,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尽管兄弟们各驻一方,仍然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实施着有效的管理。
南洋最后设立的分销机构是四川分公司,1937年2月组建,地址在重庆状元桥8号。抗战期间,南洋建立的重庆制造厂与分公司合并。
南洋四川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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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②④⑤⑦⑧⑨⑩1112131617《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合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页42、43、46、66、44-45、46、50、89、48、52、56、62、62。
③⑥上海档案馆档案U181-1-27。
⑭罗一星《广州文史资料选辑·简照南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86年第36辑。又笔者所知,孙中山题“博爱”二字之条幅有多个版本。
⑮叶少林(遗作)《江门文史资料·南洋兄弟烟草有限公司二三事》第九辑,1983年。
⑱⑲《英美烟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下称《英美资料》),页610、61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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