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墨西哥联邦国会常设委员会在会议上宣布,在《政治宪法》第四条中增加第五款,在第五条中增加第二款,禁止电子烟产品和非法使用芬太尼。
此前,墨西哥参议院全体会议以 110 票赞成、5 票反对、2 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上述法案,明确禁止生产、分销和销售电子烟、各类电子烟装置及其他类似设备。
担任常设委员会主席的参议员赫拉尔多·费尔南德斯·诺罗尼亚(Gerardo Fernández Noroña)在会议上表示,该声明是在对墨西哥各州及墨西哥城议会的多数赞成票进行统计后发布的,为保护公众健康,宪法相关条款经过修订后将提交给联邦政府处理。
此前,常设委员会秘书长兼众议员玛格达莱娜·德尔·索科罗·努涅斯·蒙雷亚尔(Magdalena del Socorro Núñez Monreal)宣读了参议院的相关函件,证实了获得22个来自各地议会的赞成票。
根据修改后的宪法,为保障公众健康权利,法律将惩罚一切与电子烟及类似设备相关的活动,以及有毒物质、化学前体、非法使用芬太尼和其他未获授权合成毒品的生产、分销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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