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近日通报,10月16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送到广州市潭岗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始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这是该市首例因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被送强制隔离戒毒案例。
广州市司法局介绍,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通报称,10月6日,海珠区公安分局沙园派出所查获涉嫌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人员黄某某。经检测,黄某某尿液呈依托咪酯阳性,且对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由于黄某某为吸毒前科人员,目前已被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及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黄某某自诉,自己于2015年开始吸毒,一直心瘾未戒。今年春节期间,在户籍地轻信“烟友”所谓“吸食添加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不上瘾”的怂恿,开始吸食“加料”电子烟,陷入复吸深渊。10月6日,黄某某连续吸食三支加料电子烟,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从出租屋外出觅毒的路上被公安民警抓获。
戒毒民警提醒,依托咪酯已被正式列管,非法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对吸毒人员进行实施行政拘留、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非法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卖毒品,请勿以身试法。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