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业内有反映,过审国标的电子烟产品有通配行为。这引起行业哗然,在打击通配成为共识的情况下,审定部门应该更为严谨。通配不仅会打击头部品牌利益,偷走头部品牌的投入和努力,还对政府增加税收不利,会减少本应缴纳的税收。
目前,排名靠前的电子烟品牌基本上都已有产品过审,还有不少电子烟产品正在抓紧申请,希望抓住最后的机会。电子烟监管过渡期于9月30日将结束,在此之前未能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今后将不能再上市销售,留给各个品牌的时间已经不多。
而在试点地区,已经有十多家电子烟品牌过审产品可以提供销售,有电子烟从业者发现过审的两款产品,可以跟头部某品牌电子烟通用,业内人士认为这是通配。
电子烟包括烟杆和烟弹两部分,一根烟杆可以用很久,而烟弹则很容易用完,需要经常更换,对电子烟厂家来说,烟弹销售才是营收核心,这也是电子烟行业有吸引力的核心原因,如果一个品牌的烟弹,被通配产品顶替,那么这个品牌的价值就打了折扣,相当于为他人做了嫁衣。
某头部品牌曾表示,生产和销售通配烟弹的行为,实质是一种寄生行为,攀附他人品牌,攫取他人劳动成果,从而获得不正当利益、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的行为。
这两家品牌能通过技术审评,应该是烟杆和烟弹接口规格都和某头部厂家相同,又没有被审定部门注意到这一点。通过后,这两家品牌就可以卖烟弹给某头部品牌用户。
通常情况下,各个电子烟品牌都有自己的技术路线,大家会有意无意的相互拉开差异,在规格上并不相同,以形成自家风格。如果故意和别家相同,就要引起特别注意。
4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官网发布了《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办事须知》,讲述了电子烟企业如何提交技术审评的办事须知,里面提到了关于“适配”的话题,规定如果选择非自有产品作为适配产品时,还需上传该产品被许可适配的授权书。
也就是说,政府是有意打击通配,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要求适配产品授权,就是让头部品牌掌握主动权。
不过上述通过审定的两个产品做的比较隐蔽,他们应该同时申报了烟杆和烟弹,规格恰好和头部品牌一样。现在还未知监管部门对这种行为怎么认定。
海外也在打击通配行为。3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最新禁令,禁止所有未经授权、侵犯美国电子烟制造商JUUL专利设计的电子烟通配烟弹进口。
通配烟弹一般情况下价格更低,对消费者来说,通配烟弹的质量本身也存在隐忧。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某头部品牌烟弹通常售价99元,而通配售价则在60元左右,业内一直在谈论对电子烟征收高额税收,相关部门也在向从业者征求意见,估计涉及电子烟税收方案不久后就会出台。
烟草税是我国税收的重要来源,如果对电子烟征税,也会成为税收的重要增量。从现在透露的情况来看,烟草税很可能是按照批发价格的一定比例征收,头部品牌烟弹价格高,如果头部品牌利益不被侵犯,政府就能多收税。反之,如果通配抢占头部品牌市场,也将会减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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