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序推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指导服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适应监管政策要求,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近日研究制定了《关于督导指导服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督导指导、组织企业座谈、加快技术审评、统筹行政许可、指导平台交易、保障原料供应”六项服务电子烟市场主体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督导指导服务。省级烟草专卖局统筹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督导本辖区提报申请意向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适应和落实监管政策情况,指导服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做好行政许可材料准备、出口产品备案和境内销售电子烟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引导和督促各类获证电子烟市场主体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备案和交易工作。
二是召开电子烟企业座谈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集中的省级烟草专卖局适时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继续宣传解读监管政策,畅通工作联系渠道,了解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在行政许可、技术审评、平台交易等方面的疑虑和困难,及时答疑解惑,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是加快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机构加强工作联动,优化工作流程,组织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审查、同步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同步开展产品技术审评等工作;电子烟技术服务机构选调专家组赴电子烟生产企业集中地区开展技术培训服务,主动寄送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产品样品供电子烟生产企业参考,指导服务电子烟生产企业做好产品的合规设计和改造。
四是统筹电子烟行政许可。国家烟草专卖局优化审检审评流程,统筹衔接工作进度,提高技术审评、行政审批效率。省级烟草专卖局指导服务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做好材料准备,严格标准要求,有效推进现场核查并做好上报工作。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继续为电子烟零售主体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五是指导获证主体平台交易。国家烟草专卖局统筹推进电子烟市场主体许可证核发工作,优化产品技术审评流程、指导电子烟产品尽快符合国家标准,服务电子烟产品加快通过技术审评并上平台运行交易。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后,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及时通知辖区内获证电子烟零售主体,并指导在平台交易电子烟产品。
六是保障烟碱原料供应。为切实保障获证电子烟用烟碱企业生产原料的有效供应,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电子烟用烟碱原料保障供应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烟碱原料管理方式、交易主体、交易价格、交易流程,要求获证电子烟用烟碱企业和烟叶经营企业的烟碱原料交易必须通过平台进行,各级烟草专卖局指导获证的电子烟用烟碱企业规范运行,烟叶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烟碱原料保障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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