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将施行,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近日,记者打开某电子烟品牌的小程序,搜索附近售卖该品牌电子烟的商家发现,5公里内竟然有20家线下店在销售。专家指出,电子烟不仅无助于戒烟,还可能形成“入门效应”,青少年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建议多管齐下“卡死”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
有数据显示,近些年,我国电子烟使用率近3%,增长趋势很明显,且电子烟使用者呈现低龄化现象。这并不令人意外,事实上,电子烟产品销售的一个潜在目标群体就是青少年群体。
正因如此,电子烟无论是在生产与销售时,都更倾向于迎合青少年对新奇的体验感,包括在宣传、口味、烟具设计等方面,都极具刺激性和诱导性,进而令其具有成瘾性,来达到“培养”消费群体的目的。
针对电子烟乱象,政策层面最早发力的切入点也是保护未成年人,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就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2019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则更进一步禁止了电子烟网上销售。
同时,电子烟乱象丛生,也一度引发电子烟存废之争。去年国家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时,将电子烟参照卷烟纳入管理,配套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制订了电子烟标准。对电子烟施行“最严管理”,是为了正本清源,将电子烟严格界定在烟草替代的范畴内规范。
即便如此,未成年人“禁烟”依然是电子烟监管的重点,事实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一直都是难点,更何况是更具新鲜感的电子烟。因此,《电子烟管理办法》即将施行,监管需真正到位,联动发力,为未成年人守好门。
首先,依法加快非标电子烟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清理退市,从源头上严控治乱。
其次,加快组建合法合规电子烟封闭可控的销售平台与渠道,落实最严格的销售管理,减少未成年人获取电子烟的途径。
第三,加强电子烟线上禁售的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清网”行动,查禁封杀一切电子烟的网络销售活动,将电子烟列入快递禁寄目录,阻断销售的物流通道;同时,完善电子烟未成年人销售的举报调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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