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一家电子烟具店收到了一份由该市烟草专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000元。
这是自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电子烟纳入监管以后,瑞安市检察院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成功督促瑞安市烟草专卖局开出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该电子烟具店对行政处罚无异议,现已缴纳全部罚款。
2021年5月,瑞安市检察院陶山检察室主任潘培东在参加陶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时,参会人员关于“某校学生吸食电子烟”的发言引起了他的关注。
《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指出,使用电子烟会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发病风险,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且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一旦未成年人吸食成瘾,危害极大。
带着一份担忧,潘培东在会后第一时间赶往该学校向老师和学生了解更多情况,发现仅该所学校已有20余名学生吸食电子烟,且有个别学生已出现上瘾现象,情况较为严重。“学校附近有好几家电子烟体验店,不仅出售电子烟给学生,还会诱导学生转发微信朋友圈获取优惠去购买。”该校负责人表示,此前学校和学生家长也多次向镇政府、派出所反映情况,但由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尚未实施,行政部门也只能对售卖电子烟的商铺进行警告。
潘培东还了解到,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仍有商铺私下偷偷通过微信等网络销售方式向未成年人贩卖电子烟,更唆使学生通过跑腿代买、“丢包”等方式规避监管。
2021年8月,陶山检察室与第八检察部展开联动,将线索反馈给瑞安市烟草专卖局。同月,瑞安市检察院与市烟草专卖局召开“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并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双方又多次就取证、监管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2021年11月,瑞安市检察院向市烟草专卖局公开宣告送达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我们通过询问学生、提取学生与涉案商家微信聊天记录和购买转账记录等,全面锁定了涉案商铺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证据。”检察机关建议依法查处涉案商铺,加强对电子烟销售点、烟草专卖销售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尤其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点、烟草专卖销售点的规范引导。
在公开宣告送达会上,瑞安市教育局、市市监局、陶山镇政府、学校等代表纷纷围绕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提出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烟草专卖局形成监管合力,从严处罚涉案商铺,能对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起到很好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检察建议书送达后,瑞安市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措施,对该市电子烟市场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学校周边零售点以及辖区电子烟实体店的基本情况,建立销售网点档案,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开展动态监管。同时,严格落实《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规定》,持续推进校园周边不符合规定的烟草零售户清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是一场持久战。”第八检察部主任阮晓静表示,之后瑞安市检察院还将联合该市烟草专卖局、市教育局、市市监局等部门,继续加强对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乱象的综合治理,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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