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旅检现场查获旅客未申报超量携带电子烟烟弹、雪茄入境情事,共查获电子烟烟弹6600支、雪茄70支。
当日,旅检现场关员在对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监管过程中,通过先期机检发现一名旅客的黑色旅行袋CT机图像异常,包内装有整齐排列的条块状物品。现场关员随即对该旅行袋进行彻底查验,发现袋中上层码放了衣物等生活用品,在衣物下面发现了整齐摆放的条装烟弹、盒装雪茄。经清点,海关共查获电子烟烟弹33条、6600支,雪茄5盒、70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等,卷烟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香港、澳门地区旅客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进境;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进境。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海关已依法暂扣上述查获电子烟烟弹、雪茄,进行下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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