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消息,日前,宁波海关联合宁波烟草部门开展打击走私雪茄收网行动,现场查扣涉嫌走私进境的雪茄1.5万支。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站下单订购雪茄产品,采用伪报贸易方式、低报价格和数量等方式,通过邮递渠道申报入境,收货后通过互联网、线下渠道销售牟利。经进一步查证,涉案走私雪茄近2.5万支,案值约200万元。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我国对进口的雪茄(HS CODE 2402100000),征收关税25%、增值税13%、消费税36%,综合税率为120.7%,案值包括货价和税额,案值200万,换算一下,货价为90.62万(每支约36.2元),偷逃税额为109.38万。
本案雪茄以个人物品名义通关,征收50%行邮税,而海关认为这些货物应该以“一般贸易方式”方式征收120.7%,通常这种走私方式称为“伪报贸易方式”。
另外,还存在低报价格的问题,涉案雪茄2.5万支,总货价为90.62万,平均每支约36.2元,每支税额43.75元,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雪茄烟作为个人自用物品邮寄入境,税率为50%,完税价格为10元/支,即每支税额5元,一个邮包不超过10支可以免税(50元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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